王玉红
简介:
王玉红(Wang,Yuhong),
女 ,
53岁 ,
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法轮功学员,家住林甸县林甸镇西街三委,在一家个体种子商店做会计工作。王玉红因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中,屡遭绑架和非法关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名,被非法关押12天。获释后公安局让单位收取其保证金5000元。如进京上访此钱就做进京追捕的费用。此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经常亲自或责成主管领导找其谈话,并告诉其随叫随到,而且外出时必须向单位请假,上缴了大法的资料。 二零零零年末派出所又找其谈话,让其写保证,因她拒绝写“保证”,在二零零一年元旦的前一天被非法收容三个月。同时单位非法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停发工资。三个月到期后又加期三个月零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释放时公安局勒索保释金3000元、伙食费1850元。释放后单位一直未给恢复工作,夫妻均下岗生活困难。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赵荣杰、瞿艳艳母女、张守闲、张守善、曲辉外出回来,在路上偶遇法轮功学员马喜全、王玉红夫妇。这时,突然窜出十多个警察,将这七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当天下午,王玉红、张守善被释放回家。赵荣杰被绑架后,出现严重病症,被120急救车送回家。瞿艳艳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一看守所,张守闲、曲辉、马喜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龙凤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上午大约八点至十点之间,林甸县公安局国保和社区警察,以诉江为由绑架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约9人。确切知道的有王玉红(在个体种子商店做会计工作)、王雪峰(一中老师)。听说还有两个老太太,不知道是谁。其他人情况都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之前这两天,大庆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史凤云、王雪峰、张敏、于立菊、三合乡中心校副校长张万生、张万军、张宝露共八人被林甸公安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50多个警察,绑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红、薛立巍、董娜、张万民、姜宏杰、路朝波、陈红波及陈红波的孩子等八人。他们对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陈红波的孩子现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脏、腿出现病状反应,办了取保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绑架的林甸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丽威、陈卫波、王玉红、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发的信息和人数都有误,此次无误),已于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点左右至近5点时结束)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企图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王玉红、路朝波、张万生、陈卫波、董娜、薛立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开庭,到四点三十分结束。 整个庭审过程是在视频中进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有四位律师,分别代表四位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立威、王玉红、路朝波,参加了庭审,其中有两位维权律师——王玉红的律师是天津的赵律师,路朝波的律师是郑州的彭律师,陈卫波、董娜没有律师。 此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王广明,公诉人是封光,书记员是周涵。直接参加庭审的人寥寥无几,进去的人都得扫健康码、行程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号]刑事判决: 路朝波、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张万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款五万元,薛立威、陈卫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元。 当日法庭结束,没有宣判结果,然而,现得知,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勒索罚金七万元,家人已上诉。三月二十六日,上诉案已经到达中院,法官为张澎。 路朝波、王玉红、张万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审法院无视上诉人陈述的事实理由及辩护人意见,枉法裁决((2020)黑06刑终87号),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王玉红家人依理依法找中级法院讨公道,一星期前,中级法院通知重新审理,是否公开开庭未知。(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大庆中级法院两次维持原判,王玉红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至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要求交押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交保证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21下半年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概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大庆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至七年
大庆王玉红被判七年-律师称指控不成立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2744.html#21329231752
2020年下半年大庆市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概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6517.html#201214233127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大庆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6680.html#175501538
黑龙江省林甸县
相关单位及个人:
办案法官张澎手机号:13936999956
林甸县公安局:
局长金宝玉 13351841999
副局长杨兆宇15636983333主管迫害法轮功
副局长杨兆宇15636983333
副局长魏建国13936866000
国保大队长张精华13836730027张精华妻子李兴敏13136826569
国保警察环景山13836933555
此案办案警察:张雷、徐宗启(音)
中院负责此案的法官为张澎,办公室电话682912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大庆市公安局
让胡路区法院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
张澎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林甸县公安局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封光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4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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