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6日进京上访,在火车上被抓,关押于山海关刑警大队三天,接回后送佳木斯市看守所,无理关押20天释放。永红分局石秀文勒索2430元人民币。单位(佳木斯纺织印染厂)扣罚1360元,罚工资每月100元共6个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续)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红公安分局 : 石秀文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6日 02:36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6日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