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简介:
李华(Li,Hua),
女 ,
53岁 ,
大庆石化总厂实业公司福利厂大庆第二制米厂职工,家住大庆乘风庄。因去天安门讲真相被抓后拘留半个月,交伙食费200元。从2000年7月停发工资至今。 2000年6月28日被大庆二米厂的刘利勒索10533元,其中533元是搜身时搜去的。 2013年11月20日,李华在鸡西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两个月。 2015年12月底前,黑龙江省大庆地区至少有四十三名被强制洗脑班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本人或家人代为控告首恶江泽民,他们的诉江状已通过邮局或网络举报方式递交到最高检察院。 大庆龙凤区公检法惯用勒索财物,以利益前途相威胁,胁迫家属配合他们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非法秘密判刑。大法弟子田桂婷、李华、袁清、邱淑琴、颜秀丽等都是被他们用此种卑劣手段秘密判刑的。 2022年7月1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光公安分局警察抄家骚扰的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还有徐淑华,李华,张老师,于秀珍,魏新民,孙桂荣。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洗脑/送洗脑班;
威胁/恐吓;
骚扰;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1702.html#2211923519
大庆法院诬判王美新夫妇
大庆43名曾遭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第二制米厂
:
刘利
鸡西洗脑班
东光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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