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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梅

简介:
王玉梅
(Wang,Yumei), 女 , 36岁 , 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40天。被单位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每月只发给不足一百元的生活费。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一年八月被录井公司勒索17000多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集体行动,分头绑架林甸县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在单位被绑架走,有的在家里被绑架走,有的在回家路上被绑架走。当天下午就绑架11名法轮功学员,随后又去抄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路朝波(女)实验小学教师、冷秀霞(女)、王坤(女)、王凤臣(男)、艾教杰(男,是林甸一中四名教师)、薛立威、郑耀苹(是林甸二中教师)、王刚(男)、王玉茹(女)、王玉梅(女)、姜洪杰(男)。

二十三日上午,冷秀霞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领导保释回单位,同事们见后,说:“这么好的人给抓去干什么呀?”

这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是根据公安部下发的24名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到目前为止,警察仍在骚扰未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

此次行动是林甸县公安局治安所有大队和一些特警进行的,人数二、三十都不止。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勒索钱财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林甸县公安局绑架11名法轮功学员(补充和更正)
大庆林甸县11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
大庆市林甸县诉江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绑架林甸法轮功学员
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录井分公司地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录井分公司
林甸县公安局林甸县公安局<br>局长 贾耕田:0459-3313001,13804642090,宅4598223669<br>政委 赵兴才:4593313002 13836730005<br>副局长 魏建国(管迫害):4593325052<br>副局长 李庆民:13359825777,宅4593318777<br>综合科科长 李久成:13836730044<br>治安六队副队长 郭广库:13836730088<br>张蕾:13836730113<p>国保大队:4593321757<br>大队长 张精华:13836730027,宅4593326569,张精华妻子:13136826569<br>副队长 宋枫:18945603552、13059057567<br>副队长 赵凤丽(赵凤丽丈夫 赵领:15145994444)<br>国保 桓景山:13836933555<br>国保 薄立臣:13836730116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3日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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