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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凤芝

简介:
尹凤芝
(Yin,Fengzhi), 女 , 31岁 , 黑龙江省大庆钻井三公司亚星服务队职工,家住大庆市红卫村。

99年7月25日尹凤芝依法进京上访,8月2日回来后,派出所强行办洗脑班,24小时封闭学习,因为办班单位房间少,只办了三天就结束了。回单位后一直待岗,只发生活费,长达五个月之久。

2001年1月24日,尹凤芝沿街挂大法条幅被抓后送往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被提审五个小时遭受虐待,参与的警察有林水、魏国忠。在市看守所关押31天后又转到拘留所关押半个月。最后又被劳教三年送到黑龙江省戒毒所。在体检时说有严重的心脏病被退回,保外就医,但被派出所的杨峰岭勒索5000元。99年8月被派出所的林水勒索1050元,被单位的王月甫勒索900元。2001年3月被法制科的李广玉勒索20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非法提审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7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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