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文
林华文<br>
让胡路区法院第四十二号法庭
庭审结束后,警察从法院的法官通道大门带出林华文
从法院送林华文回看守所的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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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林华文(Lin,Huawen),
女 ,
62岁 ,
大庆法轮功学员。家住银浪库楼区4-6-1-502.原系大庆石油管理局景田实业公司家属工,一九九六修炼法轮功。1999年12月物业所硬让交5000元的保证金。在2000年5月由于物业所不让家属干活了,就找领导要回来了。 2015年3月5日十点多,大庆银浪集市北头体育馆附近,两名六十多岁的妇女林华文、关玉霞,被乘风分局邓辉等警察强行拽上警车。之后,林华文家被抄,警察抢走一百多个光盘、一百多个挂坠、七十多本真相册子、五百元钱等私人财物。 下午,林华文被非法关进大庆第一看守所迫害,关玉霞被勒索五千元钱后放回家。 当林华文把被誉为世界第一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彩晚会光盘发给有缘人的时候,却被警察以“涉嫌破坏法律实施”而绑架关押。 之后移交刑警刘保国办案。刘保国不分善恶,构陷林华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并将构陷案卷移送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学才、刘笑臣,与乘风分局互相勾结,执法犯法。盲目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滥用职权肆意制造冤案,对林华文非法批捕,起诉。将构陷卷宗转交到让胡路区法院。 林华文被抓后,大庆乘风公安分局警察刘保国等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了非法搜查,搜走了七十多个空光盘、七十多个上网小光盘,还有刻有“法轮大法好”的葫芦挂坠、真相小册子等。 林华文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一看守所已经四个多月了。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已将构陷林华文的案卷移交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刑事法庭,预谋非法审判。 林华文丈夫多次找到乘风公安分局,要求释放,他们却说林华文犯法了。林华文丈夫请了律师。乘风分局一直在设法对林华文罗列罪名。 2015年8月2日,林华文委托朋友状告江泽民。 2016年2月25日,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林华文女士进行了非法庭审。前去关注的人有很多,仅在法庭外的大厅里就有近百人,加上在私家车里、附近楼道里、以及法院外寒风中来回走动的,有近二百人守候、静观。此次庭审被安排在第四十二号法庭。法官限定旁听人数不超过十人,但最终只让七人进法庭旁听的。 主审法官是张新乐,有两名陪审员;两名公诉人分别是孙学才、朱青松;林华文的两位辩护律师分别是:北京资深律师张传利,哈尔滨律师宋阳。非法庭审于上午十一点开始。林华文女士被带进法庭,只见她面容憔悴,身体极度虚弱,她被当地公安人员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了。 法庭上,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学才宣读案件起诉书,指控林华文犯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邪教),并提供一些所谓的证据。 对此,张传利律师为林华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律师分别从“主观性、客观性、构成犯罪的客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法律与良知的关系”等五个方面,论述了信仰法轮功不仅是无罪的,并且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 在庭审的最后,主审法官张新乐说,庭审结果将在合议庭成员合议之后公布。下午一点多,非法庭审在历时两小时后结束。庭审结束后,林华文又被带回看守所非法关押。而法庭外近二百人一直静候在那里,直到庭审结束后才缓缓离去。最终林华文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大庆法轮功学员林华文已结束三年冤狱,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顺利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大庆银浪新城的法轮功学员林华文到银浪小区贴真相不干胶贴,被银浪小区同修李淑琴的大女儿周红(常人,多年来对其他同修没有善意,不听真相,几年来对其母连“妈妈”都不称呼)看见,周红态度很不好,林华文给她讲真相,周红不听并大骂,林华文想离开,周红上前拽住不让走,并将林华文摁倒在地,用膝盖顶着林华文的胸脯,并打110叫来乘风分局警察赵剑波等将林华文绑架。警察把周红一同带到乘风分局作笔录,之后警察到林华文家抄家,抢走几本真相小册子,当天将林华文送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午,乘风分局突然闯入林华文家又将其绑架,当天拉到龙南医院做身体检查,包括核酸检测,让家人送棉衣,说是要送往林甸关押迫害。据警察说,是大庆市插手此事迫害作恶,其实乘风分局警察并不想继续参与迫害善良。当天晚上林华文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要求交押金;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4289.html#201026231714
黑龙江大庆乘风分局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林华文
举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赵中超
大庆法轮功学员林华文结束三年冤狱已回家
被劫持一年-大庆市林华文遭非法庭审引关注(图)
大庆警察勾结检察院-合谋迫害林华文(图)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非法审判林华文
绑架善良妇女 大庆警察执法犯法
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及电话:(区号:0459 )
大庆乘风公安分局 (邮编:163411)
于长军 局长0459-5680307(办)0459-6091088(宅)13394650605 13796984333(公开电话)
郑君昌 副局长(刑侦局长) 0459-5796110(办)0459-6699657(宅)13394664111
刘英杰 副局长 0459-5672928(办) 0459-5184071(宅) 13359822229
梁晨利 副局长 0459-5672909(办)5693177 (宅)13394663800 13936711177
王运杰 纪检书记 0459-6091737(宅)13394650607
葛庆安 政 委 0459-5699555 (办)0459-6383338 (宅)13394652355
蔺宇 法制综合科长: 5795110(办) 5152697(宅)18904599988 13804689988
邹云海 片警 社区五队 18603678098
刘队长 刑警队队长 办案警察:王某、杜某
邓辉, 电话:5602249、6866605、手机:13394664928 和13936706722
刘保国电话:13394664848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所长 赵海深13394660233
教导员 刘树贵13394660195
副所长 周福利13394660330
副所长 施长利18204590933 13263645111
大庆市让区法院刑庭庭长:施洪斌电话13359596012
刑庭法官:李彪 13359595587 (办案)
让胡路区法院
院长: 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 刘登斌,0459——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 张旭光,0459——5990640,13359596013
此案主审法官: 张新乐,13359596629
公诉科科长:孙学材,电话:13359590317(此案公诉人,很邪恶)
侦查监督科:刘笑臣 18104592167
公诉科其他人员:
朱赤红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孙学才 13359590317
邓 兵 13359590360
张成相 13359590319
王 欣 15845800337
刘晓丽 15845800382
于淑平(年)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让胡路区法院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乘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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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辉
乘风分局
:
刘保国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刘笑臣,
孙学才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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