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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怀香(向槐香)


大法弟子向怀香(向槐香)

简介:
向怀香(向槐香)
(Xiang,Huaixiangxianghuaixiang), 女 , 六十多岁 , (曾用名向槐香)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毕业于湖南财会中专学校,家住湖南郴州市北街九十一号。原来是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档案馆员,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因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失业。

向怀香的女儿陈丽娟在湖南财院金融系就读期间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开除,并遭非法罚款。在迫害打压下,陈丽娟精神失常,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和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向怀香因(曾用名向槐香)坚定修炼大法和发真相资料,遭到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二次,每次十五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下岗二次,罚款一万二千元。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中共六一零、国保,由国保大队长廖秉刚带队再次绑架了向怀香以及与她在一起读法轮功书的共十二位老年妇女。一群年轻的警察在廖秉刚的带领下,抢劫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并抢劫了一千多元现金。警察还从向怀香家中抢走了电脑等私人财产,足足装了一车。同时抢劫现金一万五千二百元。

警察把十二位老年人绑架到南塔派出所。几个小时后,廖秉刚假装“和气”的拿来一张纸,上面写着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炼功学法,说:你们签了名就可以回家,我也好交差。当大家把名一签,廖秉刚把脸一翻,说:对不起了,这是我的工作。到了晚上八时左右,才放了四个八十岁左右的老人,其他人都被劫持到看守所、拘留所迫害。

向怀香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六一零的张和平还叫嚣给家人施压,声称:这是郴州市最大的案子。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还搞了一个所谓的“逮捕令”,要进一步迫害向怀香。向怀香的婆婆找张和平要人,张和平反正是故伎重演,推诿,搪塞。老太太天天来,张和平就欺骗说:我们研究研究。老太太不懂,还把他当好人了。

向怀香的婆婆到苏仙区国保找廖秉刚,去的次数多了,有一次廖秉刚把老太太背下楼,说我家里也有八十多岁老母,我不干了,我要辞职。真的,假的。老太太还是一无所获。郴州法轮功学员罗娟八十多岁的奶奶,不也是这样被骗的吗?还有许郴生的八十多岁的母亲……。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恶警廖秉刚等罗列所谓证据,上报苏仙区检察院科长余永忠实施非法逮捕。十一月五日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向怀香被苏仙区法院非法开庭四次。法院指定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志明和刘晓闰为辩护人,他们都是按照中共既定的迫害模式走过程。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郴州法轮功学员向怀香遭到中共邪党操控郴州北湖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构陷。向怀香在法庭上一直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法庭中共人员装模作样一阵后,要向怀香签字,承认他们的不法行为。向怀香毅然写下“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而且从法庭出来就一路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上午,在苏仙区法院院长黄建高的操纵下,苏仙区检察院余永忠、法院审判长黄勇、审判员谢萍瑛、陪审员雷世荣、书记员周帆对向怀香第三次秘密开庭。整个过程黑箱操作,秘密进行,没有通知家属,辩护律师是由院方指定的。向怀(槐)香被押送下车时,高声疾呼:“法轮大法好!还我清白!”恰巧被人听到,马上告知她的丈夫赶来旁听。

向怀香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陈述自己是被迫害的,应该无条件释放。当被问到今后还会做这些(指做法轮功真相资料)吗?她毫不犹豫的说:我做资料是被逼出来的,迫害不停,讲真相不止。

在庭审过程中,向怀香家属和朋友多次举手要求发言都未被理睬。有位朋友忍不住站起来,主审庭长黄勇问干什么?朋友说:我可不可以提个问题?黄示意其坐下,说“等一下,等一下。”结果根本没有给机会就宣布开庭结束。向怀香马上被带走。

庭审结束后,有人质问辩护律师:刘律师,你是站在什么基点做辩护?是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刘说:“做有罪辩护。”“你对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还要你站在这里干什么,还浪费律师费呢?”黄说:“这是我们法院指派的。”另一位法官补充说:“不要律师费。”“那你们不就是在这里走过场,演戏?”刘律师十分尴尬的走了。

最后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七年,并掠夺现金一万七千一百元及电脑、刻录机、大法资料等私有合法财物。

被湖南长沙女子监狱迫害的郴州法轮功学员刘金华、罗娟和向怀香已回家。她们都经受了邪恶至极的洗脑迫害,那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邪恶、扭曲和残酷。据说向怀香住在别处,无法联系到。

向怀香(曾用名向槐香),女,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三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毕业于湖南财会中专学校,湖南郴州市建设银行退休干部,家住湖南郴州市北街九十一号。在建行工作期间,她多次被评选为市、省级先进档案工作者,所在的工作部门也被评为中央级先进档案室。

一九九六年四月,向怀香为了让自己的身体适应繁重的工作,在别人的介绍下修了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使她与病痛绝缘,从此再也没患过病,也从未打过针,吃过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向怀香及家人遭到中共人员各种迫害。向怀香的独生女儿陈丽娟,二零零零年时在大学读书,才二十来岁,她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炼法轮功,被警察非法抓捕,被当时的郴州市政保股(现称国保大队)科长陈兵志等警察劫回郴州,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警察对她实施残酷折磨,导致她精神失常,后取保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送入精神病院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因郴州市北街居委会社区主任恶告向怀香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郴州市公安局警察闯到向怀香家,不顾她丈夫生病躺在床上,绑架向怀香,并非法抄家,抢劫了17,100元现金及电脑、打印机、过塑机、刻录机等设备、大法书籍、真相资料。

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向怀香被非法庭审了四次。最后中共法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她非法判刑七年。

向怀香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出狱。但中共人员对她的迫害并没有停止。向怀香发现自己的退休工资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停发了,向怀香多次向单位及省社保局申诉,维护自己的应得权利,但退休金至今未发。

而且,湖南省社保局以所谓“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她进一步实施经济迫害。郴州市建设银行人事处通知向怀香,要追回从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已发给她四年退休金共九万多元,即从她出狱后的二零一七年八月开始,将这九万多元连续九年扣完后才给她发生活费,而且不恢复她退休费待遇。

向怀香,出狱后又遭经济迫害,退休工资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停发了。导致她精神压力大,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日凌晨五点多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勒索钱财迫害亲属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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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郴州市公安局郴州市公安局局长 唐国栋 电话:2220806  联系地址:郴州市人民东路32号 : 黄杨铉
郴州市“六一零”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br>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br>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br>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br>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br>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br>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br>综合科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br>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br>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br>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 张和平
北湖区公安分局(区号0735)<br>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七里大道37号 <br>电话:2162011 2162013<br>郴州市北湖分局局长:雷志军 2235826 13975712588<br>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卞力川 15973555559<br>副大队长 刘红兵 15873506127(联系电话:13907359457郴州市北湖区建设里42号,身份证号:432801197012022017)<br>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其它人员:13873588777  6688558<br> : 刘红兵
苏仙区六一零
郴州市看守所
苏仙区公安局郴州苏仙区飞虹路社区电话:0735-2884206,<br>蒋满英电话:13787356921,<br>张斌电话:18107353086 : 廖秉刚
南塔派出所
苏仙区法院院长 黄建高<br>办公电话:0735—2896280 手机:18973549599 控告申诉:0735—2892000<br>副院长 何郴敏 13975502965<br>庭长 谢祥昌 18073567622、15873549599<br>审判员 周裕蓉<br>陪审员 武娜<br> : 谢萍瑛雷世荣周帆黄建高黄勇
苏仙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辉美 办公电话:0735-2892000 手机:15107353366<br>苏仙区检察院检查员 刘丽辉<br> : 余永忠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25日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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