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裴志福

简介:
裴志福
(Pei,Zhifu), 男 , 55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竹帘镇茨梅村大法弟子。

一九九零年,裴志福先生罹患股骨头坏死,得病十年,痛苦难忍,体重只有七十多斤。那时家里的孩子还小,全家的重担都落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开始裴志福还能拄双拐动一动,后来四、五年瘫痪在床,身体瘦成皮包骨,亲戚、朋友谁看见谁流泪。为了给他治病,家里房子也卖了,钱也花光了,到处求医问药,无效果,只好躺在床上挨日子。家人都认为他已经不行了,为他把后事都准备好了,全家人整天也处于痛苦之中。

一九九六年元旦,正在走投无路之时,经人介绍,裴志福看了《转法轮》这本书,开始只能躺在床上看书,慢慢能坐着了,逐渐的能坐时间长了,于是,开始坐在床上炼功,后来能拄双拐走路了,但双腿不能分开,只能一蹦一蹦往前走。再后来通过学法炼功,到二零零零年,经过四年的学法炼功,裴志福把双拐扔掉,终于可以走路了,当他扔掉双拐、自己能走路时,他们全家人都哭了。

裴志福不但身体好了,能干活了,脾气也变好了,从来不和人生气,全家人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他的妻子由于过度劳累,身体也很不好,患有十二指肠溃疡等多种疾病,通过学炼大法都好了,家里亲戚看到夫妇二人的变化,有多人也相继走入大法修炼中来。

后来裴家又盖起了新房,和从前真是天壤之别,生活条件好了,夫妇二人没有忘记村里的乡亲,他们家有个半截车,谁有困难需要用车,他们总是随叫随到,村里的大小事情从来没有落下过。

然而,只因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裴志福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现被关押在汤原县看守所,家人多次要求会见,但汤原县公安局一直未让见人。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裴志福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汤原县吉祥乡首望村发真相资料,不明真相的村民给汤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黑报告。在县公安局的指使下,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伙同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在吉祥乡的路上把十名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劫下,把十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吉祥乡派出所。裴志福被迫害的双腿不能行走才给办了保外就医。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汤原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被关押五个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艳荣、姜红、李孝梅、宋丹、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迫害,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零签字。来自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为李艳荣和李秀芹做了无罪辩护。恶人有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滕东明,主审法官卢林,公诉人张弘。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当日,汤原县公安局局长廉景琦任组长,政委赵雪冰,副政委周金泽、副局长赵明华、纪检书记兰秀军等都有任务分工和职责,他们早早在法院门前拉上一大圈警戒线,只有少数人被允许参加旁听。对进入法院的家属和律师进行非法搜身,副政委周金泽还在警戒线外强抢了一名家属戴的手表,并企图抓捕戴手表的家属未能得逞。610头子柴臣亲自在法院坐镇。

开庭前,中共汤原法院放风说,只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能当庭与法轮功划清界线,就可被释放。裴志福的家人上了当,胁迫裴志福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已经双腿不能行走和理智不清的裴志福,在法庭上任由伪法官卢林和公诉人张弘的摆布。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汤原县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八年,姜红八年,宋丹八年,李艳荣七年六个月,李孝梅七年六个月,张秀英七年,李淑云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缓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

八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汤原看守所,期间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公安局邪党纪检书记亲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要狠。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并企图把一名和他论理的家属绑架,并阻止家人探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非法起诉非法提审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九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北京两律师为汤原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图)
瘫痪病人修法轮功康复,做好人遭中共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450)
汤原县政法委:办公室 7624054
朱汉伟 7655678 7658815 15145471777(书记)
其妻子:宋波,在汤原财政局工作:13604694815
郭 光 7624054 13329448866
柴 臣 7622610 7651906 13512650099(610办主任)
郭肇立 7622610 7660199 13351864085
林喜军 7624054 7624455 13351866699
汤原县法院:办公室 7612918
苏继昌 7612901 8651971 13359637789
汪世贵 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
孙大伟 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
牟伟良 7612904 7629998 13945441175
滕东明 7624054 7625660 13274688666(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
卢 林 13945441313 (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主审法官)张弘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汤原县检察院:办公室 7636608
张大赛 7636601 13803665693
徐广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
张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
张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
张 弘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7636614 13274688733
汤原县公安局
廉景奇 7630666. 13946469999
赵明华 7636006 7611989 13199122222
周金哲 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副政委,主管迫害法轮功。
周金哲的妻子乔辉,电话:13039610981,在农发行工作。)
兰秀军 7636010 7623983 13512651866(主管看守所,到看守所扬言对法轮功要狠点)
郭 刚 吉祥乡派出所所长 手机15326849818(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汤原县公安局        办电      宅电     手机<br>李枢权:0454-7630666         13803661666<br>周金哲:0454-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br>周铁钢:0454-7622871         13136982234<br>冯洪伟:0454-7651017<br>宋玉才:0454-7627490<p> : 周金哲廉景琦赵雪冰赵明华兰秀军
汤原县六一零办公室 : 柴臣
汤原县法院        办电      宅电     手机<br>汪世贵:0454-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br>孙大伟:0454-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br>纪 臣:                13329440018<br> : 腾东明卢林
汤原县检察院汤原县检察院(区号0454)<br>张大赛 7636601   13803665693<br>徐广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br>薛继业 7636603 7652008 13199122008<br>张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br>张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br>办公室 7636608<br> : 张弘
汤原县看守所
吉祥派出所 : 郭刚
汤原县振兴乡派出所 : 马长春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9日 05:5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