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花
简介:
韩金花(Han,Jinhua),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怀安县柴沟堡镇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11点左右,尚义县“110”四个公安干警到县城国营旅馆非法搜查旅客的东西,查到韩金花书包里有一本《转法轮》,就把她非法抓走。他们把韩金花的书包抢走,几个男恶警非法把她的胳膊背后强行给戴上手铐,把韩金花身上的东西都拿走了,身上带的一千元钱也抢走了,连头上的扎辫子绳都拿走。 被他们强行拉到刑房间给上铁椅刑。丈夫在被迫之下交了他们一万元,恶警才放韩金花出来。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单位毫无正当理由就停发韩金花的工资。每当过年过节还派人监视。近五年单位都没给发工资。几年来韩金花只有用单位星期日、过节发放的不足300元的补助来维持生活。 二零零四年中秋节,韩金花与单位领导请假回老家看望父母,所长以要整顿客车,离不开为由,不准请假,其实是非法控制和监视。 韩金花被尚义县公安“110”非法收取保释金的一年后,不但不退还,反而通知怀安县公安局到她丈夫对单位又敲诈了两千元。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从来都没有讲过法律。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韩金花到怀安县双屯,一进村正遇到怀安县西沙城乡派出所所长张万富带一伙人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张万富硬说韩金花是和那位法轮功学员是一起送发真相资料的,强行把她推到了他们的车上,带到了西沙城派出所。他们毒打那位学员,欺骗那位学员说,是韩金花说出他了。张万富打电话通知了怀安县公安局。派出所张斌带一伙到韩金花家非法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和大法师父的照片,还有真相资料等。他们把韩金花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所长室。不一会儿她丈夫和单位领导来了。他们不放人,逼得单位和她丈夫写了保证。(这是后来知道的)。西沙城乡书记和单位书记逼韩金花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到晚上11点,他们才让她回来。 回来后他们还不死心,后来公安局对韩金花丈夫又敲诈了四千元钱。他们逼单位和丈夫给他们做保证,就利用他们进行非法监控。特别在08年奥运期间,公安局通知单位和丈夫要走了身份证。,韩金花没有了身份证,就连本镇的商店都进不去。早上六点单位就派人非法监控,上班期间单位按值班名单的方法来非法监控。中午不让回家吃饭、休息。在单位吃饭。下午下班有丈夫接班非法监控,直到奥运结束。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柴沟堡镇派出所所长张斌带一伙恶警到法轮功学员韩金花家非法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还有真相资料等。他们把韩金花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所长室。到晚上11点,他们才让她回家。回来后他们还不死心,后来公安局对韩金花丈夫又敲诈了四千元钱。他们逼韩金花单位和她丈夫给他们做保证,利用他们对韩金花进行非法监控。 河北省张家口地区法轮功学员韩金花在西安儿子家住时,做向人讲清法轮功真相的事,说是被监控到。二零二四年九月左右被西安警察从张家口家中绑架到西安,下落不明。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手铐/脚镣;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坐/锁在铁椅子上;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监视/跟踪;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4179.html#241022223319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2301.html#24913211248
河北省张家口地区法轮功学员韩金花被绑架到西安
河北省怀安县恶警张斌犯罪事实
河北省怀安县法轮功学员韩金花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的信息:
张斌 (现任怀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办电:8685307 宅电:7815065手机:13831302108
原怀安县县政府“610”主任,赵永才,电话:0313-7827156
还有政法委书记、副书记、“610”副主任闫枝;
原县公安局局长,张志清,政委、国保队长司孝明、孟广云等人;
县交通局: 张进富、高龙、武海、王绪先、王维俊、张汉兰、马爱君后期有:王罗卿等。
西沙城乡派出所所长:张万福 13932339155,办公电:0313--78505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怀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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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
西沙城乡派出所
:
张万福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7日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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