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琼
酷刑演示:铐在木椅子上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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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如琼(Zhang,Ruqiong),
女 ,
46岁 ,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和遭到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水兰、沈柱友、闵兰珍、韩树林、孙显馨、李永碧、张如琼。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多,张如琼在金马寺她家开的理发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冯军、姜眼光等等数人绑架并伙同菊花村派出所恶警十多人同时去张家抄家,抢劫了好多大法书、刻录机、光盘等。张如琼现被非法关在官渡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警察就把张如琼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全身从头发到脚摸了两遍,对她进行羞辱、辱骂,用臭袜子堵她的嘴。 有一天让张如琼坐在凳子上,强行用硬皮带把她捆绑,不知用了多少根,把她捆的呼吸都很困难,全身四肢都麻木,并失去了知觉,一直到了晚上才把皮带解开拿走`,把她的头发也剪了。 随后把张如琼抬到禁闭室,双脚戴上了十公斤重的脚镣,并且把脚镣穿在地上的大铁环里将张如琼的双脚固定铐起来,根本不能动,禁闭室里一下子就臭气熏天,白天、晚上都被虫子、蚊子叮咬,有的大虫飞来撞在脸上都很痛,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 她来例假,把她带的卫生纸抢走,经血顺着腿流到脚上、地上,他们还不给水喝,不准洗漱。由于长时间戴着固定的脚镣,脚磨肿了,皮肤磨烂了,不能穿鞋,脚趾流水、流脓,很臭,虫子爬到脚上,咬的又疼、又痒。 她在禁闭室好几天都不得喝水,后来给半瓶水,有很难闻的药味,她不喝,就叫两个犯人硬灌。最后她在身体难忍的痛苦中被迫签了“不在监室里炼功”的字(事后很后悔),他们就把她从禁闭室放出,但又把她关进一般监室。 由于她被不断的折磨,整天迷迷糊糊的,说话都吃力。就强迫她吃药,狱医来量血压200,到医院检查后,办“取保候审”。于是在二零一零年中秋节头一天(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关押、折磨二十天后才把张如琼放回家。已经被迫害的生活都不能自理,期间他们经常打电话骚扰她丈夫,丈夫精神压力太大,已经提出要与她离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如琼被昆明市检察院以荒唐的罪名非法起诉;七月五日被昆明市法院非法传票,七月六日被非法开庭,因为证据不足,判改日再审;八月二十二日昆明中级法院再次传票,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再次开庭对张如琼进行诬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人身侮辱 ;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锁地环 ;
喂小咬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强行施药 ;
关禁闭;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手铐/脚镣 ;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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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昆明市电话区号:0871 参与迫害的单位、主要人员: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恶警:冯军 姜眼光 官渡区菊花派出所 官渡区看守所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韩纯盈 中级人民法院 马侃 段云萍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官渡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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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眼光,
冯军
昆明市检察院
菊花村派出所
昆明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4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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