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先
简介:
刘顺先(Liu,Shunxian),
女 ,
47岁 ,
保定市大法弟子,曲阳县农妇。刘顺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附件炎、高血压等疾病,修炼后她的身体很快恢复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曾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在河北定州被中共人员劫持,强行遣返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她被骗入曲阳洗脑班二十天,后被勒索一千二百元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大法弟子刘顺先被县国保大队及灵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抢走计算机、打印机、mp3及书籍,第二天将他劫持到劳教所,劳教所因其身体不合格拒收,县公安局不但不放人,还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妄想对她加重迫害。现刘顺先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家人聘请了一位正义律师。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检察院因证据不充分将案件退回到公安局,县国保大队陈健文又一次伪造所谓证据,再把案卷转到检察院。在非法调查二次取证时,灵山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健听从上级命令,在刘顺先所在的村里,妄图想要盖着本村印章的一张空白表格,被本村的人识破,没有得逞。他们居然找了一个假证人作证,故意陷害刘顺先。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刘顺先家人请的律师并会见了刘顺先,当时刘的高血压症状非常严重,视物不清,看人很模糊。十二月一日曲阳法院对刘顺先立案,图谋进一步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北京律师在法庭上为刘顺先做了无罪辩护,旁听人员有公安,国保、六一零等几十人,在法庭上办案人员多次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尤其是郭宏伟特别嚣张,他们明知道自己在违法,还一意孤行。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陈建文还暗示刘顺先的家人给他们送礼才放人。 刘顺先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被诬判三年。当家人追问时,曲阳县法院人员郭宏伟扬言:你请律师(二审)找谁也不行,这是内定的,对法轮功就是不讲法律。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保定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年罪行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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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曲阳县公安局
:
陈健文
曲阳县看守所
灵山镇派出所
:
张健
曲阳县法院
:
郭宏伟
曲阳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8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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