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红
简介:
李文红(Li,Wenhong),
女 ,
年龄未知 ,
江西大法弟子。迫害時間、詳情待查。法轮功学员余翠花、李文红、张珍如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都受到长期罚站、坐老虎凳、走队列等无人性的残酷折磨。 二零一四年七月,610黎军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文红、吴庐梅、杨美兰,并装出伪善欺骗家属。黎军扬言:“谁来说情都没有用,我就是要把李文红判刑送到女监去。”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二零二三年三月,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李文红因举报被迫害,送九江看守所关押,后家人为她办理取保候审回家。然而,公安并没有放弃对她的迫害,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公安又将案卷转送永修检察院。
迫害类型:
老虎凳;
罚站;
军训;
谎诈;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4398.html#24319222518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国保大队长黎军犯罪事实
江西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浔阳区公安局
:
黎君
江西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3日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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