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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翠香

简介:
金翠香
(Jin,Cuixiang), 女 , 37岁 , 辽宁省朝阳凌源市杨杖子镇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进京上访中途被截回并抄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在单位被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二十天,回厂后工资被拿掉二级,没有回到原岗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再次北京上访。在广场派出所里,因制止恶警打学员被六、七个警员围欧,后来送到顺义县,被龙潭湾派出所恶警用电棍电击、剥夺睡眠。后被送到辽宁朝阳市驻京办事处,当时趁机逃离,而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八月回到朝阳。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再次被绑架,当时被恶警张明华踢破鼻梁,流血不止。在双塔区政保科被恶警白文友用电棍电脸部,用下流语言辱骂。在劫持的过程中,因金翠香想走脱,被恶警张明华猛击头部,打得头晕目眩。被关进朝阳看守所,金翠香绝食抵制迫害,被强行灌食,牙被撬松动,插管到胃,几乎窒息。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遭到“熬鹰”坐小凳、强制“转化”、超时超强度奴役等迫害,全小队的犯人都参与辱骂 、殴打法轮功学员。

在沈阳女子监狱,普通犯人每月一次打亲情电话,但法轮功学员不能打;监狱设有法律咨询,但法轮功学员不能咨询,只有队长指派的犯人能去例行公事。

二零零八年二月,金翠香申请探视病重老父,监狱拒绝。她的父亲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去世,终不得见最后一面。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非陷害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胡建国(枉判十四年)、李淑萍、张绍峰(夫妻双双非法判刑八年)、李群芳(枉判十一年)、孙秀华(枉 判十年)、金翠香(枉判十年)、林桂芝(枉判七年)姜伟(非法判刑八年)李英轩(非法判刑六年)、潘玉峰(枉判八年)、楚秀梅(枉判六年)、景菲(枉判四年)、陈淑梅(枉判三年)、李文生(判三缓五)、李翠华(枉判十一年)唐锦丽(枉判三年)李亮(枉判三年)、贾桂琴(非法判重刑十三年)、曹智勇等几十人。

2015年8月23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金翠香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金翠香女士原为辽宁省四七五化工厂302车间工人。她坚持信仰法轮功,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冤狱中遭奴役折磨,被熬鹰(剥夺睡眠)、针扎等。

我今年五十七岁,修炼法轮功之前有多种疾病,腰疼、怕冷、脚气、紫外线过敏,阳光一嗮皮肤,就痒的不行;还有腋嗅,夏天自己都闻不了腋下发出的味,常年医治也是治表面,心里很痛苦。为治怕冷的毛病,练过好几种乱七八糟的气功,病没治好,招来附体自己也不知道。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我走入大法修炼。修炼以后所有病都不治而愈;伟大的师父给我清理了附体,内心感恩师父的无量慈悲,从此走上返本归真的通天大道。
下面是我两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构陷、枉判入狱的遭遇: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我从家坐车到天安门广场,在广场我打出了自己写的“真善忍”横幅,之后被广场警察分流到密云派出所,警察问我从哪来的?我说从天上来的,警察也没碰我;僵持了两天,我说了常人的居住地,核实以后我被送到朝阳市驻京办,在那里遇到了朝阳市的同修,第二天早上趁警察上厕所时,男同修带我跑出驻京办,从此流离失所。
在资料点我学会了做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回到朝阳市,同修成立资料点,我继续做资料,协调同修不和我们一起住,大约十一月他们被绑架,协调同修经不住酷刑,说出来我和另一位同修的名。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我被绑架至朝阳看守所,朝阳市双塔法院以在租房仓库里有十箱印好的不干胶粘贴为迫害根据,给我和另一同修都非法判刑十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我第一次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我被关在三监区四小队,队长叫高楠。第一天,我不说报告词“服刑人员某某”,队长高楠就把我铐在暖气片上,我只能蹲在暖气片边上。我喊:“法轮大法好!”犯人在狱警教唆下用臭袜子堵我的嘴,还试图用手缝针扎我大手指指缝;为了“转化”我,对我实施“熬鹰”式的迫害,十五天白天黑夜不让睡觉,四小队犯人集体轮番值班看着我不让睡觉。

当时大队陈干事告诉我,让我骗自己一次,我把她给我的材料撕了也不配合“转化”。

三监区有一个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叫刘妍,本溪监狱管理局的犯人,此人花言巧语很能迷惑人 ,骗我说只有“转化”才能早一点出去。十年的时间,我也执著。因为这个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刘妍写的“五书”,让我照抄一遍。“转化”后,我做梦梦到我用饭盒打的饭是鱼缸里金鱼拉出来的屎。现实中我一星期也不排便,肚子胀得不行,后来排出来了,内痔大出血,肛门外长肉揪。

我知道“转化”错了,后来我利用写思想汇报时写了一份严正声明给了队长。十年的时间,每年换一个责任队长,我都利用写思想汇报写大法的美好,我不填标志牌,标志牌里就一张空白的纸。

二零零七年,女监被评上司法部先进单位,从那时我们才有了星期日。之前都是早六点三十分出工,晚八点四十五收工,每天在车间干十五个小时,没有星期日,赶上冬天,真是顶着月亮出工,顶着星星收工;在二零一零年左右,劳动改造有了所谓的劳动报酬,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管干多少活儿,每月只五元钱。我也不看重金钱,自己担一道工序,队长给我一年劳动报酬五十五元,我也不签名领,我说我不是服刑人员。后来生产组长代替签的名。

二零一零年三监区改番号为现在的一监区。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我结束了十年的冤狱回到母亲家。母亲家已搬迁到营口市鲅鱼圈区居住。四月份我到朝阳市劳动人社局办理退休,当时郭姓科长告诉我,我已被原工作过的工厂开除公职,坐牢十年没有工龄,不能办理,得等到五十岁才能办退休。二零一六年底我办理了退休,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到二零一六年的养老保险金因为没钱交,就被迫声明放弃了,退休金办下来每月不到1300元。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我开车和同修去赶集,回来途经大连市李官镇时被李官派出所两名警察以检查车上是否有逃犯为由劫持、绑架,当时车上六个同修;其中一人出示警察证,他叫刘光学,另一人没有出示,当时他们没有任何搜查证,没收了我们零散的光盘和几本册子、一张年画;一千多元现金、一千多元真相币、一本《转法轮》和三本《洪吟》;晚上我们被劫持到瓦房店公安医院体检,后半夜一点以后送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非法羁押。

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对我和同修非法开庭,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后我上诉到大连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一监区,教导员是邱英(警号2105028),管教科长是李晓婷(警号2105541)。我后被转关到十一小队,责任狱警叫高娃(警号2105035)。

二零一九年七月,我问队长高娃,法轮功学员本人能否申诉?她告诉我:本人不可以申诉,家人可以在外边替办申诉。我说母亲年龄大,又不识字,而我自己可以办。她说不行。是监狱不许办她也不敢送。

二零一九年下半年,监区每一小时点一次名,要求被监管人员靠机台一侧站立,点到谁时要举右手,并答“到”。我不应搭点名,不填胸牌,科长李晓婷在流水线大声讲:不点名过年不让到超市消费。二零二零年过年的时候,虽然我人去到超市了,有部份人包括我没让买东西。

二零二零年过年的时候,监区开始“疫情严管”:从早上九点坐板到晚上九点;过年两顿饭,每顿三、四个菜,每人一份,不打不行,不能倒、不能扔;不知道是坐板坐的肚子胀,还是暴饮暴食肚子胀,胀肚子的人很多;朝阳一个犯人叫张玉梅的,肚子胀的排不下来便,喝盐水,她憋不住吐了一走廊。

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起,十一小队被指派做防疫服,一开始加班到晚上九点;后来每天交成品3000件,基本上都是午夜零时左右或凌晨一点、三点完成,啥时干完啥时收工。每天流水线里高声放着摇滚流行音乐,刺激加班人的神经,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轮到邱英教导员一组值班时,曾经有三次整夜加班,整夜加班法轮功学员也得陪着,加班到几点都得陪着,到五月二十日十一小队为女监做防疫服盈利1000万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清明左右,正好队长高娃值班,我又询问她能否申诉的事,她还是告诉我:本人不可以申诉,家人可以在外边替办申诉。我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也有申诉的权利,她说:《宪法》离她太远,监狱规定只能家人在外边替办申诉。

队长高娃再一次封锁我对笔的使用,行动组长沙晓晨把我的笔都没收了;四月份沙晓晨在1102监室里两次大声宣布:任何人不准和我讲话。

五月一日,整个大队的被监管人员都要采指纹信息, 我们小队四名法轮功学员抵制不配合。 五月二日,我被责任干事武曌卓(警号2105036)叫到二楼办公室,问我配不配合采指纹,我说回家以后,我会采的;当时生产组长于晓霞(身份号2107013585),和强加给我的行动组长沙晓晨 、刘丽娜还有张贵娟、宁文娟(身份号2107014988)、梁淑文等一帮人暴力撕扯把我腾空,我穿的囚服夏装下面第二个扭眼扯开一寸长的口子,我喊“法轮大法好”,有人从后面拽我的头发、有人堵我的嘴,折腾一阵,我被戴上手铐,武干事一边讲人人都得采指纹,出去了也的做,一边于晓霞掰我的手指采,有一个警察偷偷用手机给我照相,我把眼睛闭上。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因我不带标志牌,监区长刘屹立 警号(2105290)罚我在三楼站一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清监收号,八月十八日、八月二十日两天收工搜身必须脱鞋脱袜子,我穿的是透明袜子拒绝脱,生产组长于晓霞(身份号2107013585)和宁文娟(2107014988)强行把我的袜子脱下。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晚上收工时,陈莹干事叫我脱鞋脱袜子,我不配合,结果九小队管工具的几个犯人把我扒个精光,连裤头都扒掉了,我高声喊“法轮大法好”,高艳秋(身份号2107016671)使劲捂着我的嘴,当时科长李晓婷和队长高娃都在现场,科长李晓婷告诉我,再喊就给我喷辣椒水。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四日,遭到了监区强制安排的暴力转化 。管教科长李晓婷(警号2105541)安排九小队的犯人,叫张睿(身份号2107017993)和本小队犯人高艳秋(身份号2107016671)、宁文娟(身份号2107014988)包夹严管我。在这期间,我被强制圈在一监区三楼不足三平米的“狱中狱”里,天天被灌以天安门自焚伪案,1400例谎言等谎言,头一个星期对我还挺伪善,菜里有肉还给我;第二个星期,因我要坚持炼功,我被戴上手铐,两只手在身后,早饭和午饭自己不能吃,张睿把饭盆放在我腿上,让我象狗一样吃;因为不能上厕所,一天天不喝水,晚上七点三十分以后坐板凳到二十一点四十分;停止洗漱,早晚都不让洗;停止购物。

因为我不“转化”,监狱搞连坐和挑动仇恨迫害,2105监室的电视被九小队2017监室搬走,其她犯人也不能看电视,2015监室的监室长李佳慧(身份号2107022688)才十八、九岁,天天看不到电视,让我为她们想一想。我不“转化”,张睿恼羞成怒脱下鞋,用鞋底扇我的脸,左右开弓把鞋打到地板上,我用两腿盖住,不让她行恶;歇一阵,又踹我的前胸、后背,因我不配合罚站坐在地板上,她边打还躲着摄像头,扬言第二天把我吊到“狱中狱”的栏杆上,我心里知道不能转化,但我的身体没坚持住,妥协了。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十一小队换了责任狱警 名字叫白灵,警号(2105256)。

清监时在我机台附近收出 了手抄大法书。正月初三,白队长第 一次找我谈话,责问我手抄大法书是谁的。我说:既不是当着我的面搜出来的,也不是从我机台里搜出来的,你咋就逼着我承认手抄大法书是我的呢?最后这事不了了之,但是我的劳动报酬被降至五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初,打新冠疫苗第一针,我找队长说明情况,我不打针。治病原因都是以毒攻毒,疫苗会比新冠病毒还要毒,所以不能往身体里打毒药,但是队长不批准。因为前两次暴力采指纹和暴力转化,心生惧怕,藏在机台板下面不去打;结果我没去,去的总人数对不上也回不来;后来白队长被监区批评了,她很生气,把我也狠狠的批评了,我被扣二十分,处遇等级降至严管级,每月只能买方便面和卫生纸;我被强加的行动组组长高艳秋被扣十五分,组员郭娟被扣十分,正好郭娟处在要报减刑的当口,当月没报上,心中十分怨恨我。

六月二十五日,打新冠疫苗第二针,我还是拒绝打。她们把我弄到打针现场,我不打,后来白队长和生产组长张娇(身份号2107014580),郭成铭(身份号2107020602)高艳秋、郭娟(身份号2107022750)四人把我弄到一监区监舍楼一楼队长办公室,当时正在放眼保健操音乐,是上午十点,队长劝我监狱规定人人都得打疫苗,我还是不打;后来心中有怨恨的高艳秋第一个上来打我,郭成铭上来扇我的脸,后来几个人一起打的我满地翻滚,后来队长叫停,问我打不打针?我说我又不欠打,群殴我一顿之后我就打了,我还是不打针。队长上来拉着我的胳膊说,你不打针,我就什么也不干了,在这陪着你,什么时候你打了,就什么时候去打。师父教我们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法轮功学员都很善良,还是为她们着想,最后还是打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末,疫情换岗正好白队长值班 ,我问她法轮功学员本人能否申诉?她嘴上说可以,但没有任何实际行动。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我出监的日子,在厕所里换上家里送来衣服;我一直收着瓦房店法院对我的非法判决书和大连中级法院对我上诉的回复,我想带出去;当时十一小队已换责任狱警,名字叫张琳琳警号(2105493),那天正好她送我出监,我请她帮我把判决书捎出监狱的大门,她不给捎还把法院给我的非法判决书扣下了。

回到家,得知我的退休金从二零一九年二月到现在就没到位,以上是我的亲身经历。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毒打/殴打电刑绑架/劫持摧残性灌食非法关押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电击罚坐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剥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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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双塔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非手机:13591850025 家庭住址:朝阳市双塔区凤鸣街28—1号楼2单元402室(双塔区检察院后第二栋) 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 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明华 政保科:白文友、赵名成、李朝光、侯文 朝阳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史所长、高智华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长:孙云学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员:苏毅、李云峰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书记员:张朝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市公安局电话区号:0421<br>局长:朱干: 04213716855办、18842150777、2617317传真<br>副局长:罗志峰3806002办、13942150033<br>副局长:陈斗祥3806003办、15804217788<br>副局长:祝成森3806007办、13591850005<br>副局长:罗迎霄3806004办、13464268080<br>副局长:张猛3806008办、13889279999<br>政治部主任:马胜言3806006办、13470246000<br>指挥中心主任:戴良芳2888501办、13904913609<br>纪委书记:孟祥瑞3806005办、13942199711<br>[国保支队]<br>电话:3801039,传真:2898131<br>支队长:洪德明3801513办、13704911020<br>政委:王景龙13591860610<br>副队长:李秀华2614801、13942191166<br>副队长:赵立极(主参与迫害)13904217808,妻子:陈娜利(在外事办综合科工作)电话15566790155,13942130081,家住蓝海城B区,大儿子:赵诺,电话18698218668。<br>田祥13704912428(主参与迫害)<br>赵晓光2620896办、13904910111<br>周玉海3806004办、13942166888 : 张明华
双塔区国保大队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国保大队<br> : 白文友
双塔区检察院双塔区检察院<br>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br>值班电话:0421-2962800传真0421-2961572<br>魏国山检察长:2962810;13504210861<br>苏中林副检察长:2962803;13504210056<br>康蕾副检察长:2962808;13314213999<br>胡建辉政治处主任:2962807;15566799779<br>郑立军专职委员:2962805;15566797856<br>白强专职委员:2962805;13130800020<p>一部公诉科科长张志军:13050917868<br>二部公诉科科长:张晓东18642160981 : 刘飞
朝阳市看守所地址:辽宁省朝阳市中山大街五段345号,邮编:122000<br>电话区号:0421,电话:3307110、3814329、3850099,分机号:8203<br>[女所] (刘娟,藏智慧两人主管女所)<br>所长:刘娟13842157709<br>副所长:藏智慧15566791854、15904284299<br>副所长:冯卫国15566790180<br>副所长:何风雨<br>副所长:周吉丰<br>政委:兰桂林18204200999<br>支队长:丛志红15566792112、13464225599(看守所里主要负责人)<br>副支队长:刘维权13332367333、1350421777<br>副支队长:李凯彬<br>教导员:王国清13504218499<br>狱警:艾媛、李秋实18742113311、包莹莹15242170599、徐静:13634956561、舒翠艳、王楠、武婧、温雅森。<br>管理员:翟光宝18842114786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寄信地址:辽宁女子监狱九监区(沈阳)<br>邮编:110145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4日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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