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阳
简介:
李雨阳(Li,Yuyang),
女 ,
56岁 ,
岳阳法轮功学员。二次被非法关押,共七个月加十九天,并被勒索钱财,下面是她所经历的部份迫害事实。 李雨阳1996年7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多种疾病不治而愈。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残酷镇压修心向善的广大民众,用谎言栽赃法轮功,污蔑诽谤大法师父。为了替大法替师父说句公道话,李雨阳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于当年10月份去了北京,回岳阳后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 2000年3月,李雨阳又上北京,到中央信访办反映情况,想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警察把她和另外13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岳阳驻办关押,非法押回岳阳后关押在妇教所,奴役迫害49天。 2002年1月30日离过年只有十天了,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勇辉、南湖派出所黄教导员,带了几十个警察闯入李雨阳家,把李雨阳、汤永琪夫妻二人绑架,强行抬下六楼。李雨阳被非法关押在临湘看守所6个月,勒索生活费2000余元,汤永琪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第一看守所。 2008年6月2日,奥火经过岳阳时,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蒋超、金鹗山派出所一伙警察守在门口,李雨阳、汤永淇两人出门时,被这伙人绑架,非法关押在湖滨拘留所8天,抢走她家的全部大法书、炼功音乐带、录音机、380元一个的mp4一个。 2017年8月1日晚上8时左右,岳阳市楼区金鹗派出所三个警察(着便装),敲开了岳阳市楼区法轮功学员汤永琪、李雨阳夫妇的家门,其中一人称李书记拿着手机给汤永琪、李雨阳夫妇照像。他们不让照,这些人说:“要照像,没照像还以为我们没来,还会说我们工作没做好。”汤永琪、李雨阳说:“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更好的人,不需要你们做什么工作, 迫害法轮功都是江泽民做的‘好事’, 你们参与了对你们不好。”其中一人说:“江泽民确实没干好事。”汤永琪接着讲了他们家数次被迫害的经历, 这些人呆了半小时才走。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2328.html#1789233841
两名岳阳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蒋超、李勇辉
南湖派出所:黄教导员
金鹗山派出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岳阳市岳阳县国安大队
:
蒋超,
李勇辉
金鹗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22日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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