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艳文
简介:
韩艳文(Han,Yanwe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女二所二大队长张秀荣剥夺法轮功学员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剥夺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迫害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2016年6月25日上午,闾阳镇派出所与北镇市国保警察一同闯入韩艳文家中,将其绑架到北镇市公安局,下午家人将韩艳文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带回家。国保警察以去年诉江时在她家中掠走的大法书籍、计算机、台历等为借口欲对其迫害,并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7月15日检察院给在家的韩艳文打电话传讯,让她到检察院核实案情,欲对其进一步迫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早上6点多,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派出所警察与多名北镇市国保警察分别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韩艳杰、韩艳文姐俩,三家子村的张曼,头台子村的田桂芬、姓苗的与一位不知姓名的女性法轮功学员三人,在下肖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淑青,还有另一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 北镇市头台子村的三位女法轮功学员,从家中被绑架到北镇市公安局,警察搜走了她们的大法书籍和手机。据悉,田秀芬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据悉,这次警察是集中行动,之前曾开会密谋此事,筹划了很长时间。 被迫害的学员中,韩艳杰已回家,张曼被非法拘留15天,其余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其它详情待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辽宁省锦州市下辖的各县市公安局伙同派出所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绑架、抄家,至少36人被绑架;北镇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闾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中六位法轮功学员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面临司法构陷。六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女性,她们是:闾阳镇吕四村的韩艳文,头台子村的赵春艳、田秀芬、苗桂君,下肖村的李淑珍、王淑兰。 六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被北镇市公安局与闾阳镇派出所绑架、关押构陷,现已被非法判刑:吕四村的韩艳文被枉判两年。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电击 ;
精神酷刑;
剥夺睡眠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韩艳文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辽宁北镇市六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派出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1837.html#16723233248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电话:0416-370-8085
北镇市公安局 电话:+864166634282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张猛 13889279999,18342139099
副局长 姜龙(主管迫害),身份证:210711195805185436,宅电:0416-2361181
国保电话:0416-2573305
北镇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安宝金
北镇市检察院公诉科:谢博(案件负责人)电话:0416-662284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凌海市闾阳镇派出所
北镇市公安局
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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