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爱
简介:
王艳爱(Wang,Yanai),
女 ,
49岁 ,
赤城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王艳爱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遣回当地龙关镇,被逼交一千元罚款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王艳爱随他县其它二十名大法弟子再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西派出所戴宝剑铐,导致双臂至今不能完全抬起。遣回赤城后先后提审四次,在看守所关押长达半年后转到当时的「小刁鄂洗脑班」。后因出现眼睛视力不清,经家属反复要求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凌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明,国保队长张永新一伙六人闯至孙之清家,非法抄家搜查,抢走计算机、打字机和打印纸数包,把孙之清和妻子王艳爱绑架到公安局,家里只剩下一个不足十二岁的儿子,无人照看。后经孙之清多次提出:将儿子寄养他人。但一直不准接见他人。 在被绑架到公安局后,赤城公安局的人也说,每天有九辆车跟踪孙之清。审问无果后,他们逼迫孙之清在刑拘证上签字,被他拒签。他们说「爱签不签」。后来强行将孙之清和妻子王艳爱关押到看守所。 在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孙之清绝食抗议,在众目睽睽下遭到警察张树占疯狂踢打,妻子王艳爱敲打玻璃呼喊抗议──「不准打人」。随后看守所所长崔正军,警察张树占、郭启等多人冲进关押妻子的牢房,一人拽住王艳爱的头发,其它人则对她拳打脚踢,还给戴上宝剑铐,直到妻子眼睛出血、昏迷,摊在地上动弹不了,全身抽搐,他们害怕出事才罢休。随后崔正军等人还对孙之清强行灌盐水。 王艳爱被殴打后第五天,就被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劳教所检查出近期有突发性心脏病(可见与五天前被重打折磨有直接关系)拒收,才又遣返回来。国保队长张永新还趁机向妻子索要二万元所外保证金。当时妻子说没钱,只有某酒店欠他们的三千元欠条,张永新说那也行,又将计算机、打字机折了七千元就此了结,但未出示任何字据。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夕,赤城镇刘大志带数人到他门市部反复骚扰,还说让交一定额数的钱就不来了,被孙之清拒绝。最后他联系他户口所在地──万全县六一零公安来人把孙之清与妻子王艳爱绑架到了万全县洗脑班关押四十五天,并要他向洗脑班交壹万肆千元培训费,他说:世上还有自己花钱被人迫害的吗?他们自觉无理才放回。 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初,赤城镇有一个女干部到法轮功学员王艳爱开的门市部问她去不去“转化班”,说是副镇长崔继元让问的。后又在8月底由镇里武装部长刘大志带领三人到店里说不写”转化书”就在当地办班一个星期,到张家口是一个月,下星期一来接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孙之清与妻子王艳爱一起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寄到了最高检察院,要求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之后,当地公安又突然将其与其它四人(包括一名家属)绑架关押,身心再次遭受摧残,释放回家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孙之清在被迫害得身体多病缠身的痛苦折磨中,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七岁。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非法罚款;
苏秦背剑;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张家口市赤城县610头目王崇辉、王贵海等被举报
河北省赤城县孙之清遭迫害含冤离世
河北省赤城县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城县刁鄂乡转化班(小刁鄂洗脑班)
赤城县看守所
:
崔正军(崔振军),
张树占,
郭启
赤城县公安局
:
张秀明
万全县610办
河北省赤城县公安局
:
张永新
赤城镇政府
:
刘大志
赤城县政府
:
崔继元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5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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