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玮
简介:
王玮(Wang,Wei),
男 ,
36岁 ,
吉林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玮去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横幅,以表达自己的心愿,被天安门广场警察抓捕被非法关进北京一拘留所,后被吉林省警察非法押回长春市判劳动教养,关押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后来才知道,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刘向东勒索家人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多元)和一台空调机(5千多元),分别送给刘的主管副局长和处长。 二零零一年一月末,王玮从劳教所出来。单位领导想当机关“转化”大法弟子的典型,让他在全室大会上揭批大法,遭王玮拒绝,因没有配合单位主任王守臣在机关会议上污蔑大法的要求,被软禁。后被劫持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省委610张明久、省直机关610关靖强、郑文衡等人多次到他们单位给领导施压,逼他们三人写保证,并提出不写就强行送洗脑班转化。在这一恶行还没实施前,他当地派出所两名警察先到他家,将他及妻子5岁的儿子胁迫到派出所,为免于迫害找他机会走脱。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五)王玮回单位上班,二十九日(星期一)长春市公安局警察到单位将其非法抓捕,并判劳动教养两年。被警察威胁、体罚、侮辱人格、乃至酷刑折磨他是三人中受刑最重的。3月29日,他被高朋、王日明等扒掉外衣,解下皮带,铐在铁椅子上固定住,然后警察用皮带抽、打脑袋、扇耳光,向后掰骼膊等,一连折磨了六、七个小时。 二零零三年底,单位公务员普遍长工资,不但没给他们长工资,还扣发了三人一年的大部份工资。现在还要开除陈静、王玮的公职。王玮几次劳教,先后被警察勒索了两万多元。 五年来,王玮和赫秀兰、陈静三人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省委610、省直机关610、长春市公安、国安、地方派出所、街道以及单位党组织的迫害,给他们的身心、工作、经济以及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干部赫秀兰、王伟、陈晶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先后被长春市公安局一处警察绑架,遭到酷刑折磨,其中陈晶被折磨至出现生命危险。消息指出,迫害三省委干部的直接责任人为长春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李士常、警察高鹏等,以及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肖新。 二零零四年九月王玮回家,十月份去单位上班,当时的主任肖欣等不予恢复工作,工资只给基本生活费300元,到葛中玉做主任时一直参与迫害,要求写所谓的承诺、保证。 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单位党委一些人伙同省直机关工委“610”勾结长春市公安局非法绑架王玮,清和街派出所恶警荆春风等参与迫害,非法抄家。此次王玮被单位非法开除,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长春举力亚冬会前夕,清和派出所所长及恶警荆春风等人非法闯入他的家中骚扰。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恶警荆春风等人再次骚扰,被拒之门外。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恶警荆春风伙同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三处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在王玮住处外面,大庭广众之下将他强行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被劫持到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2009年4月11日冤狱期满后,又被非法加期10天。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多,松原法轮功学员王伟在江北被绑架。王伟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在四月二十三日晚失踪,手机无人接听,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体罚;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骚扰;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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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名昭彰的长春公安一处
吉林省委三位干部惨遭长春恶警酷刑折磨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王玮的恶人及电话:
吉林省610卢全振:0431──8904038(办)0431──2721591(宅)
张维久
吉林省直工委610刘敏:0431──8902138(办)0431──5634858(宅)
郑文恒0431──8902165(办)
吉林省委财经办肖欣0431──8902809(办)
葛中玉0431──8902806(办)
张树文0431──8902418(办)
王中友0431──8902805(办)
长春市国保大队二中队办公室0431──8908190
李士长、高鹏、高伟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
王日明,
刘向东
榆树市610办公室
:
关靖强,
郑文衡
长春市公安局一处(长春公安一处)
:
李世长,
高朋
朝阳区清和派出所
:
荆春风
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
:
王守臣,
葛中玉,
肖新
吉林省委
:
张明久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30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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