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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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林(Wang,Lin),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四月份,王琳因发放真相材料被人跟踪至单位,后被锦州市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处长姜海群欺骗至保卫处后,被锦州610办公室恶警毒打后强行带走,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六天,回单位后,单位让其在保卫处接受洗脑,由于该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被该公司党委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零零二年六月中旬,王林在关山教养院被恶人杨冬、陈洪彬长期的打,杨冬还毫无人性地往昏迷的王林嘴里吐唾沫。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王林被送入劳教所,不久又被送到二大队。恶警张春风和李松涛把他单独提到一个房间。王林抵制强制“洗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一喊,恶警张春风和李松涛立即指挥“四防”犯人,用床单绑紧他的双腿,3个小时后才给松开,然后再绑。在王林被绑腿的过程中,恶警张春风指使“四防”恶棍(犯人)张铁军穿着皮鞋往他的大腿上使劲儿踩,还踩着拧他的腿,导致王林三个月不能走路,直到现在他的膝盖骨还疼痛。 王林被送入锦州劳教所,编入新收大队,不穿马夹,七、八个四防刑事犯人对王林一顿暴打,然后把王林送入小号,先把王林绑在铁椅子上,手和脚也都固定在铁椅子上。 王林被送到二大队,队长李松涛和张春风立即指挥四防犯人,用床单绑他的双腿,每次都超过3个小时,放开后再绑。直到现在他的膝盖骨还疼痛不能走路,一次四防犯人王志兽性大发,把他自己的尿撒在一个容器里,与张铁军一起往王林的嘴里灌。这两个恶人还拿着沾有大便的纸往王林的腿上抹。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在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古塔区敬业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到警察殴打。警察于当晚12点多闯到王林家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真相资料等个人财产。敬业派出所警察预谋进一步迫害,将构陷的材料送检察院,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敬业派出所警察在锦州市反×教协会的操纵下,又添加编造所谓证据,再次送到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坚持要迫害王林。 自王林二零一三年十月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的四个多月时间里,一直被马明实施“定位”酷刑迫害,并长时间不让洗漱,他还逼迫犯人用塑料袋给王林接大小便,给王林身心造成极大侮辱和伤害。王林还受到恶警王洪的殴打。王林后又被迫做奴工,做出口的工艺品。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锦州市古塔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林非法庭审,却禁止他的妻子旁听,甚至妻子想看丈夫一眼都不行。一群便衣警察将王林的妻子挡在法院门外。法官潘丽丽声称这是政法委、公安局开会决定的,因为王林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 王林的妻子质问不让她进去旁听的这些人:我是王林的妻子,他被开庭,为什么不让我去旁听?王林做好人有什么错?修真善忍有什么罪?现在贪污腐败什么坏事都干的人逍遥法外,做好人反而被抓?这世上还有天理吗?王林是杀人了?还是给哪制造炸弹了?你们这样对待他?你们还讲人性吗?我有一年没见我丈夫了,旁听你们不许,在外面见他一面也不让,人心都是肉长的,谁没有父母妻儿老小,你们做的太过份了!迫害好人是有罪的!你们不怕遭报应吗?在场的这些人都低着头灰溜溜的,没一个人吱声。 王林当日是被戴着黑头套,手铐脚镣全戴着押进所谓法庭的。王林的妻子见此情景,大声高喊:王林你没有罪,快回家呀!十岁的儿子也大声哭喊着:爸爸,我要爸爸!爸爸快回家呀!法庭上,王林坚持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北京正义律师也为王林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历时两个半小时。法院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开庭结束后,王林被两个警察架着走出来,但仍然被戴着黑头套刑具。孩子见了哭喊着:爸爸,快回家啊!我要爸爸!我好想爸爸啊!这时架着王林的那两个警察将头套调个方向,这下脸全给蒙上了,急忙将王林推上警车开走了。 王林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被锦州市古塔区法院诬判四年,他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状已到了锦州市中级法院,但该法院的办案人员倪凯和熊杰企图不予公开开庭审理,欲私下维持原判。 王林的妻子戴丽丽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人看清这场迫害。 冤狱四年的锦州大法弟子王林已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回到家中。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林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一家人在苦苦期盼中,终于盼到了王林归来。可是王林回家的当天晚上5点多钟,锦州市凌安派出所警察刘荣彪就来到王林居住的小区,给王林的姐姐打手机,问王林在几楼住,其姐说不在这儿住。 从第二天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一直到二十一日晚上,刘荣彪给王林的姐姐打了无数次手机,要见王林。其姐姐还没有从弟弟归来的喜悦中缓过神来,就被这些骚扰电话吓了犯了心脏病。 二十一日晚上5点,凌安社区的不法人员曹某(男,20多岁)等6人,来到王林的住处敲门,王林的妻子拒绝开门,这些人站在楼下不走。十多分钟后,王林的妻子下楼,被他们围住,问王林是否住在这里,为什么不开门。王林的妻子义正词严的与他们理论,最后,这些人不得不撤走。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王林去开车送货,在工作单位附近「双八乳业」的胡同里,出来了十几个便衣。他们中只一人手持一张「证件」,在王林面前晃了一下,然后,从副驾驶位置闯入王林的车内,强行给王林戴上手铐,到他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银行卡、手机等,包括现金一万零二、三百元。王林被非法审讯至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钟,他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办案机关是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高新分局国保警察绑架王林的所谓「依据」是,在市内御澜山庄小区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了王林的车子以及和他穿着衣服相同的人。另外,在桥西地区也拍到了一张王林的照片,他们就诬陷王林到过此处张贴、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高新分局警察采用监控、跟踪手段,绑架了王林。王林不予承认。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王林被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王林的辩护律师向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递交了无罪释放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遭锦州市高新分局国保人员驳回。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锦州市看守所通知家属,王林要见律师。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王林的亲属接到凌海市法院法官电话,告知要律师到法院去。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律师赶到凌海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律师得知,五月八日,锦州市高新分局国保已将构陷案卷移交凌海市检察院,就在当天,凌海检察院直接就将案卷移交到了凌海市法院,根本没停留,没给王林律师和亲友阅卷、会见、了解案情、进行辩护的任何机会。律师在凌海市法院阅卷时,凌海市法院法官黄艳春直接问律师:是不是和法轮功是一起的(同情法轮功)?律师回答,这样的提问不符合法律原则。黄艳春才收回无理盘问。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凌海市法院开庭,法轮功学员王林当庭揭露国保警察故意捏造证据,检察机关审查案情敷衍了事,根本不听取当事人陈述;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无罪。 参与本构陷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大队长、副大队长王立君。 凌海市检察院 检察官:李峰(公诉人) 凌海市法院法官:黄艳春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凌海市法院给王林下达了判决书,非法判处四年,勒索罚金8000元。王林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 王林二审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王林被劫持到辽宁省盘锦监狱迫害。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林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目前正被所谓“严管”迫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家属前去会见,被告知,王林正在被严管,不能接见。让家属听电话再来接见。 从二零二四八月开始至今两個多月,王林在沈阳第一监狱被关在小号迫害,狱警不让家属见面。
迫害类型:
其它酷刑;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劳教;
骚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人身侮辱 ;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罚款;
关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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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0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邮编:121013)
法官:马啸 18941600128、办0416—2526528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
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
马明,
王洪
锦州市610办公室
古塔区公安分局
锦州市凌安派出所
:
刘荣彪
古塔区敬业派出所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
张春风,
张海平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姜海群
盘锦监狱
古塔区法院
:
潘莉莉
锦州市中级法院
:
倪凯,
熊杰
古塔区检察院
凌海市法院
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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