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芳
酷刑演示:撞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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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素芳(Li,Sufang),
女 ,
44岁 ,
河北省邢台沙河市新城镇法轮功学员,家中上有七旬高龄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儿女,家境困难。李素芳被武安法庭非法判刑五年,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七监区被迫害致身体无力,高血压270,精神恍惚。 2007年4月23日,李素芳讲真相,被人诬陷,遭武安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2007年4月29日,李素芳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石家庄石铜路女子监狱十七监区,被恶警殴打、关禁闭。期间受到非人的折磨、关禁闭、长时间不让睡觉并指使犯人殴打、谩骂、侮辱,警察却不闻不问。上次接见时,李素芳身体状况很不好,精神恍惚。会见时,警察(称呼是程队和宋队)对李素芳的态度恶劣。李素芳被迫害致高血压和精神轻度分裂症。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本案执法恶警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渠等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本案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2015年10月27日,李素芳到北京市故宫游玩,在过安检时,查出她的法轮功修炼者身份。李素芳曾因告诉世人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好处在2007年被诬判五年。李素芳连夜被送回沙河,先是被绑架在沙河城镇政府,10月28日上午,被羁押到邢台市洗脑班。 她的两个还未成家的孩子听说母亲在北京被劫持之后,立刻赶到北京,到了北京之后,又说人被送回了老家新城镇,两个孩子又马不停蹄的回到老家,结果李素芳又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洗脑班。到了洗脑班,洗脑班说沙河市610同意之后,他们才肯放人。李素芳绝食反迫害,她的丈夫和儿子正奔波于洗脑班和沙河市公安局之间,要求释放善良无过的亲人。 另:洗脑班邱有林给沙河国保打电话让放人,侯守红最初向家属要2000元,后又改为1000元、500元,家属不给;又说签字就行,家属也不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关禁闭;
剥夺睡眠;
毒打/殴打;
人身侮辱;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女子监狱的累累罪恶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18313.html#1510300823
河北沙河大法弟子李素芳被绑架到新城镇政府
河北省女子监狱对李素芳的迫害
李素芳遭河北女子监狱迫害精神恍惚
相关单位及个人:
洗脑班校长邱有林电话:13931906105;
沙河市公安局负责此事的国保警察侯守红手机:15630930789,队长纪涛电话:0319-862585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省女子监狱
石家庄女子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
武安公安局
武安市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集宁市(乌兰察布)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7日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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