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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林(曾小玲)

简介:
曾小林(曾小玲)
(Zeng,Xiaolin(zengxiaoling)), 女 , 50岁 ,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法轮功学员。

曾小玲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在广州被非法劳教二年,她丈夫承受不住邪党的压力,将她及女儿连同不满周岁的儿子一起送回湖南澧县老家,从此她含辛茹苦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自曾小玲女儿上大学后,丈夫就再没给她儿子生活费,全靠她一人做小生意维持母子生活及儿子的学费。现在曾小玲遭绑架,儿子只好与外公外婆相依为命,可怜俩位老人已有七十多岁高龄,又有病在身,一夜间鬓角斑白,双目模糊了。祖孙俩相依为命,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常德市澧县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有:曲家新、谷志香、谷志辉、熊瑞莲、许莲、陆小玲、曾小玲、张合、彭冬莲等,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澧县看守所和拘留所。据查恶警从当天上午上班开始在县城和乡镇等地绑架法轮功学员,一直持续到深夜。

法轮功学员曾小玲送孩子上幼儿园后回家时,在路上被澧县邪恶绑架并抄家。参与此次绑架行动的据说都是国保队的人,他们在大街上、单位、家中等处将法轮功学员绑架,随后非法抄家,所到之家被搞得一片狼藉,跟土匪过后一样,抢劫了大量私人财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曾小玲被绑架后,警察用她身上的钥匙开门,抢走打印机等物。第二天警察又哄骗正在上学曾小玲的10岁小儿子带路,找到了租住的资料点,抢走了资料点中所有做资料的设备及耗材。

目前,曾小玲仍被关押在看守所。澧阳镇参与迫害的恶警:第一派出所所长郭敏(原为县六一零负责人),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第二派出所副所长(姓名不详),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德全与十几名警察。

法轮功学员曾小林(曾小玲)被非法关押在常德白鹤山看守所四个多月。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澧县法院在第二审判厅非法庭审曾小林,长沙律师蔡瑛为其作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其一,当事人曾小林于2015年11月4日被拘留,可是在11月5日,才搜到“证据”,这本身已经违反法律程序--应先取证,再拘留。其二,澧县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在收集出租屋证据时,并无其他证人在场,有非法取证之嫌。

此时公诉人汪桂娟(女)说曾小林不到10岁的孩子带着他们去的出租屋,可以作为证人。律师质疑道:“小孩需要有监护人父亲陪同,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前去。未成年小孩按法律规定,不能作为证人。”这时公诉人无法回答。

然后,公诉人提出诉江状也是证据之一,律师反问:“诉江状为什么会到你们手中?公民依法起诉江泽民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不可能作为犯罪的证据。”此时公诉人也无法回答。

这时,审判长刘爱明(男,澧县梦溪镇人)提出忽略这些问题,欲以“利用×教迫害法律实施”继续审问。律师提出异议:既然所示证据非法,不应继续审问下去,要求终止,无罪释放当事人曾小林。公诉人无语。审判长只好提出休庭。

之后又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二审开庭,蔡瑛律师出庭辩护,并呼吁应当庭无罪释放其当事人曾小林,法庭未宣判,休庭时法官说“可取保候审”,但一直未放人。

曾小林被关已十月有余,未判也未放人,后来澧县法院把案件转常德中级法院。按法律规定,侦查期限最长七个月,曾小林现在关押严重超期,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曾小林。

湖南澧县大法弟子曾小林未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将复兴厂镇法轮功学员曾小林绑架到常德市洗脑班。澧县公安局国保警察之前曾要绑架曾小林,曾小林及时走脱。这次他们出动了很多警力。何福秀、曾小玲被关在第一看守所,已被判刑。

二零二零年九月下旬,湖南澧县政法委伙同县公安局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曾小林、陆维、赵昌艮、何福秀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并根据书籍和资料的数量依照两高院法释【2017】3号文件定罪。澧县检察院已出示量刑建议书。

量刑建议书:
曾小林:被判八年六个月,陆维:被判七年六个月,赵昌艮:被判三年 ,何福秀:被判两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得知,范英,还有常浬县大法弟子何福秀,陆维,曾小林四位大法弟子已被当地检察院非法批捕,案子已经移交到桃源检察院。

近期,常德市法轮功学员范英,还有常浬县法轮功学员何福秀,陆维,曾小林,被当地国保非法抓捕。目前,四位法轮功学员已被当地检察院非法批捕,案子已经移交到桃源检察院。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大法弟子范英、曾小林、何福秀、陆维被非法关押庭审。
参与迫害的人员:桃源县检察院副院长朱强、院长向阳;桃源县法院院长刘智、刑事庭长周侯全。

湖南省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现在非法关押着四名女大法弟子。她们是临澧县的曾小林,还有母女俩:何福秀、陆维,和本市大法弟子范英。(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湖南常德市澧县政法委伙同桃源县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曾小林、陆维、赵昌艮、何福秀四人非法开庭,当天上午八点前桃源县和澧县的警察在法院门前拉起警戒线,不准外人进入旁听。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桃源县法院非法判刑:陆维:女、护士、30岁,被判8年。曾小林:女、50岁,被判4年。赵昌艮:男,67岁,被判5年。何福秀:女,70岁,被判两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收到常德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决,非法维持桃源县法院的原判。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常德市大法弟子曾小林、陆维、范英被劫持到了湖南省女子监狱。

在被移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冤狱的过程中,在监狱体检时,以体温过高的原因被拒收,但陪送警察到监狱四处找人,并强迫对她们做降温处理,最终被劫持进了监狱。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判刑非法批捕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非法劳教非法审判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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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桃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强,桃检一部电话:0736-6620029 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051号 电话:0736-6631168 书记、检察长:夏阳,男 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强,男 副检察长:谭中胜,男 副检察长:佘建军,男 副检察长:倪建平,女 专职检委:向海林,男 专职检委:郭泽银,男 桃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强,桃检一部电话:0736-6620029 参与相关人员: 政法委:熊文华:13807362557 18973646876 向礼平:13973656550 高波:18741353443 国保大队:队长:丁峰、13973633239 18973646899 关心凡:13875115783 彭明华:13975669583 陈业林:13873689808 雷泽顺:13973633508 肖竹君:13786665556 胡悦:13907366772 陈雅芬:13973633558 王辉:13974208688 卜柳青:13707369855 公安局: 何雪松:13873623666 乔海洲:13807366888 任长春:13907366623 陈章华:13907422556 汪圣柏:13974253007 谭徽志:13707369469 杜方申:13907366651 刘钧:13974291688 网监大队:袁剑:13975696196 胡忠友:15273604808 杨道生:13974291975 周克:13575216385 县法院:章业文:13807362438 张自元:13974253878 谭辉:13975670188 法官:陈福清:0736 3266267 龙安清:13875104288 卢荣:13908412936 陈昆:13973637603 向世湘:13787873637 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国保大队 苏中宏 扬湘丽 李波 丹阳路派出所 刘琪 丝瓜井社区 李昌 南坪派出所 鄢里乐 电话17773669595 澧县公安局: 副局长向延贵13707427556、18975652089 副局长何雪松13873623666 纪委书记乔海洲13807366888 国保大队长丁峰13973633239、18973646899 国保教导员关心凡13875115783、18973646820 迫害有关单位名称及电话: 邮编:415500 澧县公安局 陈章华 3224633 13907422556 副局长 何雪松 3231898 13873623666 副局长 任长春 3231620 13907366623 副局长 汪国安 3249135 13707369540 副政委 乔海洲 3128596 13807366888 纪委书记 谭 伟 3221115 13973625018 党委委员 黄维佳 3032107 13875159988 党委委员 澧阳镇派出所所长:郭敏 13517369669澧县法院李设球 0736 3222424 院长 谭成 3227248 副院长 章业文 3227247 执行局长 李继红 3266232 监察主任 刘爱民 13707369698 主审曾小林的法官 庹文 1364742938 1 司法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澧县政法委
澧县公安局澧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 罗梦飞 13807362284  住宅电话0736-3221923<br>教导员: 江 帆 手机:13875159688<br>副大队长:李晓亮 手机:13707427881 住宅电话 0736-3238466<br>副大队长:李德全 手机:13873689699 住宅电话 0736-3235178<br>郭敏 13517369669<p>澧县公安局<br>办公室值班电话:0736-3249015<br>稳定办电话:0736-3249076<br>其它电话:0736-3249039,3249035<br>冉黎明 0736-3251099 13907365552 局长,书记<br>文国平 0736-3130568 13870427838 副书记,政委<br>蔡建敏 0736-3223503 13907366530 副局长<br>王焕杰 0736-3221190 13786698889 副局长<br>陈章华 0736-3224633 13907422556 副局长<br>何雪松 0736-3231898 13873623666 副局长<br>任长春 0736-3231620 13907366623 副局长<br>汪国安 0736-3249135 13707369540 副政委<br>乔海洲 0736-3128596 13807366888 纪委书记<br>谭 伟 0736-3221115 13973625018 党委委员<br>黄维佳 0736-3032107 13875159988 党委委员<br>石道平 13786680321<br>罗祖生 13975628505<br>周常彩.13907360608 : 李德全
湖南省常德市洗脑班
桃源县检察院
常德市第一看守所区号:0736<br>电话:7793530,7794731(办公室),7782195(检察室)
常德市中级法院
白鹤山看守所
澧县第一派出所 : 郭敏
澧县第二派出所
澧县法院院长:李设球.13575196288<br>副院长:谭辉.13975670188<br>审判长:陈世明.18873603609
澧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31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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