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凌晨一点左右,何玉芝和法轮功学员在铁合金厂区挂大法条幅时,突然冲出四五个恶警,把她们强行带到派出所,以破坏社会治安为藉口,勒索两千元。参与迫害者有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杨志刚等人,勒索钱财的人: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刘晨(音)。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25日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