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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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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华

简介:
王德华
(Wang,Dehua), 男 , 年龄未知 , 广州法轮功学员。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对不屈服的学员,每个月非法延期五至十天(大部份十天)。他们认为所谓“违规”或态度不好的修炼人,便加期半个月至一个月。也有的被铐在铁门上、走廊边的窗户的铁柱上、或者抱着木棉树/假槟榔树铐着、或铐在篮球架上(脚尖到地),夏天蚊子叮苍蝇爬,日晒雨淋,冬天饱受寒风冷冻,甚至晚上睡觉也这样铐着。张孟业、钟颖航、李鹤冲(音)、吴志平、鲍殿生、廖抗援、王德华、罗小文、罗晓等都遭受过。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研究出至少四套酷刑用于迫害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凡用刑后人都奄奄一息,浑身大块紫血印,恶警再传狱医检查,恶毒残忍还要作伪善表演。中山大学的大学生王德华就被这样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实施这样的酷刑折磨时,恶警们也得到了上级的“表扬奖励”,他们变得更加无所顾忌!其中,最令人发指的酷刑,就是把法轮功学员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往往炼功人受刑后,脚踝至小腿部位会有被深勒陷入肉的沟。多天后,仍会有淤黑色的布条沟口子,受害者走路都一拐一瘸的,颤抖不止,钻心的疼痛。遭受过这种酷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李游、王德华、鲍殿生、李鹤冲(音)、淡伟昌、钟颖航、陈瑞昌、罗小文、杨贵远、林天赐、钟素敏、李建忠、赖繁荣、吴志平等。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铐在某处上吊绑/吊瓶上身强行叠在被盘起的双腿上捆成一团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四)—— 广州市男劳教所迫害纪实(二)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三)—— 广州市男劳教所迫害纪实(一)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下责任人员:周洋波(副所长),何桂潮(前二大队大队长),李国明(二大队教导员),黎伟成(二大队管教教员),陈桂添(五中队教导员),梁永开(六大队指导员),易明(六大队管教),张宇东(所长、党委书记),郑伟文(一大队大队长),张杰荣(一大队教导员),卢为民(二大队),毕德军,周建宏,武新河。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大队,三大队专职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主要参与者有:毕德军(教导员)、李文斌(副大队长)、甘彪(恶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位于广州花都区赤坭镇:<br>值班室电话:(020)86841850<br>办公室电话:(020)86841589

更新日期: 2011年2月2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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