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霞
简介:
郑红霞(Zheng,Hongxia),
女 ,
35岁 ,
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陈韶、郑红霞夫妇由于失业,生活没着落,在几年前经过东拼西凑、多方筹资,在淮安市北京北路淮阴工学院附近开了一间打字社,经营打字复印等业务,以此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 然而,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的迫害政策下,郑红霞和丈夫却因做好人、讲真话而遭受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郑红霞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淮安市清浦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师农(张士农)、警察杨爱民及闸口派出所警察等人到打字复印店内以复印法轮功资料为由绑架丈夫陈韶,抢走店内和家里的四台电脑主机(后还回三台)、U盘4个、MP3一个、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夏普高速复印机、多本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 开庭时,郑红霞这不顾清浦区法院法官冯建东等的威胁刁难,勇敢的走上法庭,为自己的丈夫进行无罪辩护,并当庭讲了法轮功真相,法官与检察官被驳的无话可说。后来,清浦区法院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陈韶非法判刑三年,关押于苏州监狱。 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和国保大队,除了对郑红霞进行非法拘留、劳教外,还胁迫淮阴工学院单方面中止与郑红霞的租赁合同,妄图以断郑红霞的生计,来摧垮她的意志。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国保大队队长常书林带着王建淮等恶警在没有说明任何因由的情况下,将郑红霞绑架到清河区公安分局,由几名男恶警将她摁到地上,用脚踩着她的两只胳膊和腿强行照相、按手模,然后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郑红霞遭到恶警和犯人的多次殴打。 二零一零年九月,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胁迫淮阴工学院解除与郑红霞的租赁合同,采用断电等卑劣手段妄图截断郑红霞全家的生计,逼迫她的打字社停业搬迁。经过郑红霞多次与淮阴工学院后勤处房管科的沟通和揭露事实真相,才得以维持至今。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国保大队队长常树林、带着王建淮、许凤等恶警一群土匪样的恶警野蛮冲进郑红霞的门市部,翻箱倒柜到处乱翻,土匪们抢走了两台电脑和大批真相资料,并将郑红霞绑架到淮安市看守所女监303室。在看守所,郑红霞被恶警用订桩的刑法虐待,二十四个小时不许她动,派人轮流看着。郑红霞始终正念正行,不配合邪恶的一切迫害形式,不断向监室的人讲真相,处处为别人着想,令在押人员都夸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郑红霞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送到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郑红霞的公婆都已年过七旬,已丧失劳动能力;她的儿子秋涵才上小学三年级,夫妻俩先后无辜身陷囹圄,令一家生活顿陷困境,精神折磨更是令一家老小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下午,郑红霞由劳教所回家。十三日上午,郑红霞找到工学院后勤处有关负责人,要求续交租金并续签合同,有关负责人秉承了“六一零”指示,百般刁难,拒不答应,并扬言十四日即封店赶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下午,淮安市清河区“610”、国保大队许风等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一台富士通上网本、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 淮安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 清河区国保大队常树林、徐风指使租用单位对郑洪霞他们的复印店断电断水,撕毁合同,强行把他们撵走。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郑洪霞于上班路上被清河国保大队非法绑架到健康路派出所,并被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等物品,当天晚上被关入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遭清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六月下旬被非法起诉到清河区法院。警察迫害郑红霞的理由是因为她写劝善信寄给公安部门。 近几年(二零一六年)来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受市国保大队钱洪钧、赵炎东的指使,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检察院、法院推到前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七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十分,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洪霞非法开庭,家人请北京张律师为郑红霞做无罪辩护。审判长:江兴安。审判员:左文杰。公诉人:康莉莉。一位陪审员和一位书记员。 审判长问郑红霞是否被拘留过,是否被劳教过,郑洪霞回答:这些迫害是非法的。 审判长又问郑红霞在庭的人员是否要回避,郑洪霞回答:要求共产党员回避。审判长不予采纳。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郑红霞遭第二次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当日法庭没有宣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郑红霞三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如不服判决,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九月二十七日下判决书,律师二十八日接到电话通知,三十日法院开会。十月一日,全国放假七天加上前三天正好十天,上诉日被占八天,律师无法在假日前来,因火车票需要提前预订。清河区法院这种有意企图阻止郑红霞上诉的做法实在太卑劣。 郑红霞不服判决,张律师在十月八日(假日顺延的最后一天)从北京赶来帮助郑红霞向淮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淮安市中级法院梁新星电话通知律师不开庭,十多年来,淮安市中级法院对于迫害法轮功的案子都是不公开开庭,维持原判。律师和郑红霞家人要求公开开庭。 郑红霞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至南京市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毒打/殴打;
私闯民宅;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不准动;
非法劳教;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关押;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9828.html#16123105527
江苏淮安郑红霞当庭自辩-法官粗暴阻挠
给警察写信劝善-江苏郑红霞遭非法庭审
江苏淮安法轮功学员郑红霞遭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6191.html#16430934
江蘇省各地區部份惡人惡行
江苏淮阴工学院配合610迫害郑红霞
二零一一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下)
二零一零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江苏淮安市陈韶、郑红霞夫妇的遭遇
丈夫冤狱中-妻子又被非法劳教
16江苏省淮安市郑红霞遭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淮安市“六一零” 0517-83201663
漆洪庭 淮安市“六一零”主任 13901408681 15601408681 0517-83120002
0517-83720318
张玉峰 淮安市“六一零”副主任 13905230800 15605230800 13179509650
0517-83120208
徐刚毅 淮安市“六一零”主任 15950354013 15605234013 0517-83120184
王国庆 淮安市“六一零”主任 13905236261 15605236261 0517-83128019
魏怀松 淮安市“六一零”秘书处处长 13915170066 15651477323
0517-83120162 0517-83120160
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 0517-83661378
局长 潘家新 13801408922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83591010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83591102
宣传部 83591098
纪委、监察室 83591013
教务处 83559133
科技处 83591025
学科建设办公室 83559107
人事处 83591021
财务处 83591178
工会 83591995
团委 83591104
学生处 83591026
招生就业处 83591026
成人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 83597233
国际合作交流处 83591070
审计处 83591023
设备处 83591057
保卫处 83591172
离退休工作处 83559119
总务基建处 83591061
总务基建处各科室人员及联系方式
处领导
李建农 处长 0517-83591058
徐亚洲 副处长 0517-83599058
王锡平 副处长 0517-83591038
总务管理科
王贻清 陈玉霞 潘鹏 0517-83591061
房产科
贾启灵 科长 0517-83591199
周天民 副主任科员 0517-83591199
孙燕 副主任科员 0517-83591199
梁燕 0517-83591199
杨军 0517-83591199
基建办 0517-83599038
何勇 陆荣 张梅
水电管理科 0517-83599138 0517-83591160
金亚科 科长 0517-83559138
孙志华 皮文山 陈志林 钱宵云 (办事员)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2号 邮编223000
局长:刘必权 0517—83120001
党委副书记:初晓 13813319999 0517—83120002
副局长610 主任:崔健 13505234000 0517--83120005
副局长:杨 林 15896181616 0517—83120006
副局长:潘家新 13801408922 0517—8312007
副局长:唐卫东 13861568966 0517—83120009
副局长:张 炎 13813342288 0517--83120010
机关党委书记:苏必伟 13905234455 0517—8312008
党委委员:冯干林 139151066000 517--83120003
610 副主任:李才富 18251283960 0517--83120826
610 副主任:闻夕刚 18800666038 0517--83120184
秘书处处长:魏淮松 13915170066 0517--83120162
市国保支队队长:钱鸿钧 13952306866 0517—83120130
钱鸿钧的妻子:刘义娴 (身患白血病)54岁 江苏银行退休职工 手机:15189658866
女儿:钱颖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安全局工作
家庭住址: 江苏省淮安市东大院 2区 12-301
市国保支队副队长:
耿福夏: 0517-83120279 15195322288
查永清: 0517-83120286 13952367633
潘绍队: 0517--83120292 13905238758
原清河公安局副局长:袁野: 0517--83120257 13905234095
袁野的妻子:张继慧 江苏省淮安市电视台工作 手机:13776703366
宅电:0517---84918499
原清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0517-83123125
大队长:常树林 13852382345
副大队长:许风 15950382028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邮编223001
院长:卢正苏 13005239319
副院长:江兴安 黄波 金琴 董坚
院长办电话:0517-83589004 83339004 80879104 83339008 83339010
刑庭与少年庭审判长:张祖超 18005236269
刑庭副庭长:李博
办公室电话: 0517-83589133 80879133
审判员:左文洁 18005235580 办公室电话:0517-80879135
清河区法院执行局:0517-80879035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西路178号 邮编223001
值班电话:0517-83510276
检察长 :赵春虎 13852377371
副检察长:赵 屹15805238689
副检察长:刘凤文 张茁
刑检局副局长: 朱建 蔡永清
检察官 :康莉莉 0517-83189346 案管中心 0517-83189376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大道152号 邮编:223000
院长兼书记:钱斌 0517--83579000 18005239000 13605235270
副院长:时恒支 0517--83579006 18005236899 13605235270
副院长:程旋 0517--83579007 13347977999 15996190008
副院长:潘昌锋 0517--83579612 18005236988 13626180988
副院长 :赵文 0517--83579005 18915196666 13505236666
纪检组长:张年松 0517—83579008 18005236888 13852308833
机关党委书记:黄素晴 0517—8357970 18005236600 15996196868
审判委员会:侍刚 0517—83579003 18005236650 15905235050
办公室主任:杨周 0517—83579600 18005238080 13776709628
执行局长: 郑淮 13505238855
中级法院刑二庭长:徐燕 王海龙 陈来强 0517-- 80869818
法官:梁新星 于晓萍 张容 邱广胜 胡丽芳 王琤琤 王广田 马玉宝
淮安市政法委员会
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5号 邮编 223001
政法委副书记: 吴锦虎 13852318228 0517-83762192
政法委副书记: 章益雷 15996191978 0517-83721968
政法委副书记: 王新阳 18905237070 0517-83771731
委员:李 新 15951263500 0517-83762355
委员:蒋书庭 13952346688 0517-83767119
委员:陶效春 13505233660 0517-83762955
办公室主任: 范彬 18852318998 0517-83762101
淮安市清河区政法委
书记:李金平139523997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市看守所
淮安国保大队
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句东劳教所)
淮安市“六一零”
:
蔡子兵,
赵凯,
赵炎东
南京女子监狱
清河区国保大队
:
钱洪钧,
常树林
清河区“六一零”
:
许凤
淮安市拘留所
清河区公安分局
:
袁野,
王建淮
清浦区公安分局
:
杨爱民,
张士农
淮安市中级法院
:
梁新星
淮安公安局
:
潘绍队
清河法院
:
江兴安
江苏淮阴工学院
清河区检察院
健康路派出所
清河区法院
:
左文洁,
宦莉莉
清河区政法委
淮安市政法委员会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21日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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