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
简介:
孙艳(Sun,Yan),
女 ,
年龄未知 ,
丹东法轮功学员。丹东振兴区公、检、法合谋构陷、枉判法轮功学员李华、孙艳、马叔华。近一段时间我们没有听到李华、孙艳、马叔华的消息,因为丹东公、检、法、政法委“610”合谋迫害法轮功学员封闭消息,将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关押9个多月之久。丹东振兴法院于2010年8月6日偷偷开庭审理,没有通知家人,当家人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时,法院却说她们是成年人,自己能辩护,讲了很多不讲理的话,2010年8月16日对三位同修秘密判重刑,分别非法判李华8年刑,孙艳、马叔华各3年刑。三名法轮功学员提起上诉。 丹东中级法院与其合谋,将三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判。而后将孙艳和马淑华、李华非法送押沈阳女子监狱,三名法轮功学员因病重而被女子监狱拒收退回。振兴区公、检、法仍不放人,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再次关进看守所。目前三名法轮功学员仍被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丹东市委、政法委、“610”与丹东市公安局秘密策划,经过长期电话监控以及各种监控手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深夜至十九日凌晨,按照他们拟定的黑名单,当晚丹东地区一共非法抓捕了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布在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丹东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包括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直属公安分局以及法轮功学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合计至少一千几百人参与此次绑架。 林志艳 张敏 陈英娥 孙毅 于广华 孙立华 此次绑架中,东港市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已知姓名的有:张伟、孙永勤、张小平及女儿、林志艳、张敏、孙立凤、陈英娥、孙华、孙毅、于广华、孙立华、孙艳、聂仁、王斌、曲晓东、孙永杰、王芳、于华。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间九点多钟,家住前阳镇海龙村的法轮功学员于华与儿子孙毅、儿媳于广华和家住该镇榆树村的女儿孙艳、女婿聂仁五人同遭邪恶绑架。于华是海龙小学退休教师,七十多岁,老人于次日被放回家,其他四人都被非法拘留。孙毅可能被关在东港看守所;其他三人被关在丹东看守所。抢走电脑、打印机等财物,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东港市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孙艳四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辽宁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结束4年冤狱顺利回家。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丹东市原政法委书记杨峰遭恶报
辽宁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杨耀威的罪恶簿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1966.html#1617231020
辽宁丹东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辽宁一行政区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丹东“六一零”与公检法近期犯罪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东港市参与策划、指挥绑架的主要责任者:
东港市委书记刘胜军、市长杨乃文;东港市公安局长兼党委书记张振喜、政委兼党委副书记哈合才、副局长兼纪委书记关志华、副局长董智勇(主管监控)、副局长孙晓峰(兼开发区公安所所长)、副局长宋诗文(兼大东公安所所长)、国保大队长毕喜松(上任半年左右)、国保大队指导员高峰、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永全、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高福厚、网安大队大队长孙洪付、开发区公安所指导员张贵琦、大东公安所指导员张凤斌、前阳公安所所长刘玉家等。
丹东恶党参与此次绑架案的主要责任人
丹东市市委书记戴玉林、市长石光;丹东政法委书记杨峰、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刘丰友;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杨耀威;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毕亚平、高戈、黄显民、田立新、焦体明、姜沈生、朱成功、杨晓东、马伟明、赵洪威、刘文祥与纪委书记姜金利、政治部主任隋国锋;丹东国保支队支队长孙云涛、政委王艳云、副支队长于德庆、副支队长黎祖荣、政治处主任沙月霞、“反×教大队”大队长杜国军与副大队长邹德东、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王振宇、机动侦察大队大队长王琦、境外调研大队大队长毕克山、丹东宗教大队大队长辛启春等人;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宫春莉与下属前阳边防派出所所长孙亚军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市政法委
:
刘丰友
东港市公安局
:
孙晓峰,
张振喜,
哈合财,
关志华,
董智勇
东港市法院
丹东市看守所
丹东市公安局
:
杨耀威
黑沟乡派出所
:
毕喜松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港市政府
:
刘胜军,
杨乃文
丹东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一处)
:
孙运涛
丹东市政府
:
戴玉林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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