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红
王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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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海红(Wang,Haihong),
女 ,
43岁 ,
施善于人的女企业家,蒙古国归国华侨,广州市人大代表、女企业家,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暨南花园。母亲周金花,两个女儿王海红、王海英,两个儿子王志宏、王志强都是法轮功修炼者。现在家中有四人正身陷囹圄,遭受中共的迫害。王海红原本经营很好的公司,也因自己和弟弟妹妹身陷冤狱,无人经营而被迫关闭,直接经济损失高达百万。二零零八年五一二汶川地震时,王海红正在国外出差,她打回电话让弟弟王志强替她匿名捐款救助灾区百姓。在国内天灾人祸发生时,如:南方冰灾、玉树地震等灾害中,王海红每次都以公司名义或个人匿名捐款。她常年捐资助学,默默资助着多名贫困山区学生和孤儿等,尽自己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亚运召开前的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晚,法轮功学员王海红在广州的3处住宅和1间公司被广州市天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在老家洛阳市居住的妹妹王海英也被洛阳市“610”非法抄家。 八月二十七日,有位身份不明的人致电王海红说在黄埔区召开人大代表会议,叫其前去,王海红去了之后很晚未归,家人致电来电处说要报警,里面的人才交代说王海红在天河区“六一零”处,王海红的公司也遭到非法搜查,警察搜走写给市领导的信十三封及计算机等物品。 目前,王海红近70岁的母亲周金华和小弟王志强(其妻子马上要分娩)被广州市天河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劳教1年9个月。 王海红和大弟王志洪被广州市天河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批捕。 其妹妹王海英,也被洛阳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非法批捕,一家5口人被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九点,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第二刑事法庭非法庭审遭绑架近一年的女企业家王海红。法庭规定:只许王的母亲和丈夫二人旁听,其他亲属一律不得入内。此时,王海红已被天河区看守所迫害的行走困难。 二零一一年九月,王海红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翻译了蒙文版《转法轮》、《大圆满法》等书籍,向广州市人大代表弘扬法轮功,为法轮功鸣冤为名,将她非法诬判三年,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中共恶警想查王海红经济问题以重判,谁知查到的只有她多年来为社会、为他人做出的贡献。一位警察问她:凭你的能力和地位有机会赚更多的钱,你为什么不做?她说:昧良心和有损中国产品声誉的生意给多少钱我都不会做,损害民族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也一件都不去做。说我犯罪,你们敢把此事公诸于众让普天下的百姓、世人评评吗?我敢,而你们不敢。 二零一一年九月,王志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制作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等为名非法庭审,将他诬判三年。 王志强因打印真相纸币,于二零一零年九月被广州市天河区国保、六一零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绑架到广东省花都劳教所迫害,二零一一年九月转往广州市白云区东坑劳教所迫害。二零一二年年初解除劳教。 妹妹王海英在本人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仍被非法劳教十八个月。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到郑州十八里河镇河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已于二零一二年二月解除劳教。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非法判刑;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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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看守所
天河区公安分局
天河区“610办公室”
天河区法院
广东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28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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