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芬(音)
简介:
梁国芬(音)(Liang,Guofen(yin)),
女 ,
四十多岁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法轮功学员,陆良县丝绸厂职工。刘胜(刘谷芳)的妻子。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国保支队的指挥下,曲靖市麒麟区和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突然几乎就在同一天绑架了陆良县梁国芬、刘胜(刘谷芳)、李小梅、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关、念冬梅、郭楚云、女学员七十多岁(姓名不详)九名法轮功学员,并且抄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国芬被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复印机等大量私人财物。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刘胜(刘谷芳)、梁国芬夫妇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后梁国芬被曲靖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丈夫刘胜(刘谷芳)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六岁多的女儿失去父母的关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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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曲靖市公安局
曲靖市中级法院
:
高卜强,
赵俊栋,
柏桦,
张蕊
曲靖市610办公室
陆良县看守所
马龙县看守所
曲靖市检察院
:
肖燕飞,
龙明辉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31日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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