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梅(李晓美)
简介:
李小梅(李晓美)(Li,Xiaomei(lixiaomei)),
女 ,
63岁 ,
陆良法轮功学员,陆良县中枢镇四合村农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国保支队的指挥下,曲靖市麒麟区和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突然几乎就在同一天绑架了陆良县梁国芬、刘胜、李小梅、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关、念冬梅、郭楚云、女学员七十多岁(姓名不详)九名法轮功学员,并且抄家。随后七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梁国芬被判十二年,是目前云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一位。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李小梅被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和真相资料。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李小梅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李小梅被曲靖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现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刘谷芳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云南曲靖地区陆良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恶人恶行
2011年云南省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二零一零年被绑架迫害的云南部份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云南陆良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曲靖市公安局
曲靖市中级法院
:
高卜强,
赵俊栋,
柏桦,
张蕊
曲靖市610办公室
曲靖市检察院
:
肖燕飞,
龙明辉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7日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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