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崔玲

简介:
崔玲
(Cui,Ling), 女 , 50岁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解化厂技校老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早上,崔玲到开远市五十九医院花园见同修刘燕,被埋伏的开远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永平、马崇宁、张明磊等绑架到公安局车库,并在下午对崔玲的办公室和住处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两台电脑、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以及真相资料和耗材。七月四日、恶人又把崔玲非法拘留至开远市看守所。崔玲家属积极要求会见本人均被无理拒绝,其后家属又向开远市委书记李存贵写了上访信、说明真实情况、要求保障崔玲的合法权利。崔玲不配合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绝食抗议,于一个月后的八月六日被释放。开远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不批准,国保大队警察却要挟崔玲家人,称除非办理取保候审,否则不放人。崔玲家人迫于无奈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开远市检察院通知崔玲案件已提起公诉。崔玲和家属到检察院说明情况,一个月后又被告知此案已移送红河州检察院。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红河州中院在开远法院非法开庭,崔玲依据《刑事诉讼法》提出因本案是信仰问题,要求“无神论”的中共党员回避,审判长李有成当场咆哮,满脸通红,气急败坏的驳回崔玲的正义申请。崔玲在庭上义正严词: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用刑法三百条起诉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

崔玲女儿作为辩护人,为崔玲做了无罪辩护,在指出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X教的条文时,所谓公诉人唐麦肖竟无赖的称此污蔑“是大多数人的直观感受”。辩护人立即反驳这不是事实,并指出“法庭判决应当尊重客观事实与证据”。在非法庭审结束前,崔玲要求做最后陈述,遭审判长李有成无理拒绝。

尽管崔玲本人和辩护人从法律的各个层面说明法轮功无罪,但红河州中院刑一庭的李有成、房希军、郑立新仍然一意孤行的枉法判决崔玲三年徒刑,并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将崔玲再次非法关押至开远看守所。

法庭形式上组成了合议庭,但实质却是被幕后黑手“六一零”操控、践踏法律、侵犯人权。

据悉,有法官于判决前见到崔玲的家属,称这类案件都是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他们也没有办法,此类案件办了十几起,判决都一样,怂恿崔玲家属不要做无罪上诉。

但崔玲及其家人坚持要做无罪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二审立案。

崔玲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2013年6月19日已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审判非法判刑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药篓」修大法成健康人 传播神韵遭中共牢狱迫害
云南连续三年大旱告诉人们什么?
2011年云南省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云南省上半年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云南红河州教师崔玲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被绑架迫害的云南部份法轮功学员
云南红河州“六一零”头目田金堂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田金堂,0873-3733616(办), 0873-3743688(宅), 13887312888

参与迫害的机构、人员及电话:
1、云南省高级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三环路陆家营;邮编650200
总机:0871-4095000(转接刑一庭: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案件)
立案庭:0871-4095134
刑一庭法官:赵启良(音)0871-4095543

2、云南省红河州中级法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邮编:661100
刑一庭:0873-3710048
刑一庭:郑立新(审判员)手机:15987789328
刑一庭:李有成(审判长)
刑一庭:房希军(审判员)
刑一庭:王鹏(书记员)

3、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邮编:661100
公诉科:唐麦肖(检察员)
公诉科:杨志(代理检察员)

4、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国保大队:
开远市灵泉东路229号;邮编:661600
队长:徐永平
警察:马崇宁、邹瑞娟、张明磊、文杰

5、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西段;邮编:661100
主任向劲涛 办0873-3733616
副主任李宝军 办0873-3733617、宅0873-4622433、手机13887385846
助理调研员谭锦荣办0873-3733617、宅0873-3720195、手机13887332656
秘书科长郭燕:办0873-3733618、手机13808774456
科长赵海曦:办0873-3733618、手机13988072644

6、开远市政法委员会
地址:开远市东新路行政中心;邮编:661600
办公室:0873_7220066、7222129、7221158

7、红河州政法委员会
地址:蒙自县天马路69号;邮编:661100
办公室:0873-3730608、3730618
法委书记和健、办0873-2122581、2123719、2161040
政治处:3730611、3743357
综治办:3730600、3730601
执法监督室:3730617
信访接待室:37306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开远市看守所
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云南省女二监(区号0871)<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2号,又:昆明市西郊林家院166号信箱;<br>邮编:650223 <br>杨明山 监狱长 0871-5126568  13888589739<br>倪丽宏 政委      5127368  13700699291<br>刘彬山 副监狱长    5126203  13888666386<br>刘 燕 副监狱长    5126200  13608862564<br>王丽美 副监狱长    2126167  13577133258<br>赵 峰 副监狱长   ?5126665  13888992513<br>王 燕 副政委     5126173  13608869499<br>张 锳 纪委书记    5126146  13608711428<br>吴剑波 政治处主任?5126142?13888802855<br>孙晓红 办公室主任 5126508?13211698922<br>刘振华 办公室副主任?5126190?13888966327<br>
红河州中级法院 : 李有成房希军郑立新
开远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开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br>李顺先(警察/此次具体办案人员):13649635292<br>张明磊(警察):13988075633<br>林俊杰(教导员):13577347285 : 徐永平张明磊马崇宁
红河州检察院红河州检察院地址:蒙自县凤凰路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电话:0873-3733014<br>检察院检察长:0873—3733566<br>副检察长: 张泽玉:0873—3733355、13987333555<br>副检察长: 王常明:0873—3733611、15308736111<br>副检察长:韩昆:0873—3799001、13987339999<br>副检察长:张玲:0873—3733388、13987321892<br>办公室主任:吴远琼:0873—3733004、3733000,3799858,13908732121<p>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邮编:661100<br>公诉科:唐麦肖(检察员)<br>公诉科:杨志(代理检察员)<br> : 唐麦肖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9日 22:5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