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淑珍
简介:
苏淑珍(Su,Shuzhen),
女 ,
四十多岁 ,
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左右,二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在南城门外交流修炼体会。麒麟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文宁带领手下的一帮警察,配合曲靖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黄喜兰、梁云夫妇、苏淑珍、王应聪等,并参与非法提审,后苏淑珍、王应聪、南城门房主、饶习、赵丽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苏淑珍被曲靖市“六一零”、麒麟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关押几天后返回。十月,苏淑珍又被绑架送劳教,因血压高劳教所拒收。这一次曲靖市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抄查、大搜捕,是「610」头头张德才指使干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李红梅、苏淑珍、展树珍及何云仙四位法轮功学员到三宝去发真相资料救人,被麒麟区北石江派出所恶警跟踪、绑架、抄家。法轮功学员汪瑞岚、苏秀英当日也被抄家。 当天,李红梅和汪瑞岚被非法关押在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苏淑珍被取保候审,其他学员当日便放回家中。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在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对李红梅、汪瑞岚、苏淑珍非法开庭,庭审结束时并未判决,审判长宴祥和说三天后等合议庭审定才出判决书。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以“(2014)麒刑初字第409号”《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以所谓“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李红梅四年;汪瑞岚三年;苏淑珍四年。 苏淑珍不服判决不签字,法院给其十天时间考虑,她预提起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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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麒麟区法院(南城门外子午路高速路收费站附近),邮编655000
本案审判长:晏祥和 办公室电话:0874-3217185
本案陪审员:张文浪 办公室电话:0874-3217163
本案人民陪审员:顾泽开
本案书记员:刘玉艳
麒麟区检察院(南城门外二公里处),邮编655000
本案代理检察员:冯赟 电话:0874-3219606
本案指派检察员:安丽
南宁北路市公安局麒麟分局,邮编655000
本案国保大队办案负责人:陈刚 办公室:0874-3393067
本案参与民警:李翔、孟笛、恭元江、胡翠云(13988990266)梁莹、张会良、朱金宝、文宁、邵宏、仇虎
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王家山 邮编655000
办公室电话:0874-3219069
曲靖市麒麟区国保大队:雷鸣、恭元江(音)
曲靖市“六一零”
曲靖市纺织厂保卫科科长刘绍苍
云南省曲靖市“六一零”头目:王樊云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长解某某(已退休)
“六一零”恶人:
召宏、王楚民
曲靖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孙云辉
副大队长莫崇斌(现调云南武警学校)
曲靖市麒麟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郭某,13308743633
教导员文宁
责任单位及恶人:
麒麟区公安分局
曲靖市610办公室
:
张德才
麒麟区北石江派出所
麒麟区法院
:
晏祥和
麒麟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25日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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