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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小青

简介:
覃小青
([Qin;Tan],Xiaoq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广西省南宁地区宾阳县大法弟子。

广西省南宁地区宾阳县的覃小青女士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后,曾经折磨她多年的高血压、头痛、妇科病、心绞痛、肾病、风湿痛等不医而愈。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后,覃小青只因为坚信真、善、忍信仰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和劳教。

一九九九年,覃小青因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黎塘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抄家,她的私人财产和大量法轮功书籍被劫走,覃小青被暴力按倒地上绑架到宾阳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新年,当地警察为阻止法轮功学员上访,再次将覃小青从家中绑架,并非法关押她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覃小青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回来后在家中被绑架到拘留所,因拒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三书”,被非法关押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覃小青在传送真相资料时被劫持,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覃小青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二零零二年万历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覃小青在家中遭绑架,过程中,她被钟良威踢倒在化工队值班室的地上,再次被关进黎塘公安分局四十八小时。

二零零三年,覃小青在讲真相的时候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覃小青随其丈夫到外地打工期间,在冬至的前一天被从外地绑架到黎塘水电五处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强迫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等手段,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身心折磨,强迫他们写所谓放弃信仰的保证书等“三书”,甚至强迫法轮功学员加入其它宗教。

二零零九年四月,广西省南宁地区宾阳县大法弟子覃小青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在黎塘镇讲真相时被构陷,被王灵派出所所长潘海新带警察绑架到王灵派出所。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搜身,他们的手机、车和现金四百多元均被扣押。警察还抢走他们的法轮功资料,强行给他们照相。覃小青因不配合迫害,被恶警朱子声踢倒在地,后四个人抓着她的头发拉,两人按住肩膀强行照相。第二天覃小青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放回,第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月。覃小青被放回的当日半夜,警察朱子声带三人到她的住所再次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强迫观看迫害过程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毒打/殴打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南宁法轮功学员覃小青遭受迫害逾十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西宾阳县公安局610广西宾阳县 :政法委610办公室(罗主任)邮编:530409 电话:0771-8258610 : 钟良威
宾阳县黎塘铁路派出所广西南宁地区宾阳县黎塘派出所(邮编:530408)<br>所长:潘海新<br>指导员:朱子声<br> : 潘海新朱子声
宾阳拘留所
黎塘水电五处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1年2月6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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