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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华

简介:
张秀华
(Zhang,Xiuhua), 女 , 50岁 , 九台市大法弟子。

吉林省长春市现年五十岁的妇女张秀华,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冤狱期间,受尽折磨;丈夫、父亲因病去世,监狱以她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而不让她见最后一面。

一九九七年三月张秀华喜得大法,真正感受到无病一身轻。因为修炼了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人不但身体健康了,更重要的是心灵境界得到了升华。

可是,不曾想到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出于小人的妒嫉之心,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权代法在中国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动了全部国家机器,一言堂式的造谣、诬蔑,诽谤大法与大法师父,而且发动全民表态,使不明真相的无辜民众被毒害。

地方片警,街道的人、居委会的人频繁上门骚扰,张秀华就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的事实,他们开始说:好就在家里炼,别出去串联,别进京上访等等。后来随着迫害的升级,派出所的警察就更加无所顾忌的上门骚扰、恐吓,甚至不分白天黑夜,三更半夜敲门,砸门、跳院子,(从前门房直接翻进来)闯进来后到处乱翻,抢走了宝书《转法轮》,也因此把张秀华带进派出所,逼她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否则就不让回家,后来张秀华的丈夫来了把她接回家。

就这样三天两头上门骚扰,张秀华的家从此失去了宁静与祥和,被紧张恐惧笼罩着,给家人带来极大的压力和伤害,丈夫是采煤工,每天工作很辛苦,每天还要为张秀华担心受怕的,上班也休息不好,不断的受到骚扰,无奈之下,张秀华被迫离开了家。当时孩子上小学,丈夫工作很辛苦,他们父子俩没人照顾。

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法轮功学员王殿华被九台市营城火石岭派出所与九台市政保科恶警从家中绑架,同时还绑架法轮功学员张秀华,张桂云,并于当天关入九台拘留所。然后对他们刑讯逼供,警察把张秀华摁在一个大铁椅子上,双臂反铐在后面,双腿束缚,然后又将她反铐的双臂一次一次的往高抬,直到抬过头,那种滋味无法用语言形容,事后张秀华的胳膊都抬不起来,连头都不能梳。之后又把他们非法关押到九台看守所。

九台市公安局原政保科科长曲春森曾给法轮功学员苏红、朱德祥、韩笑连、史文卓、韩凤、孙连宝、吕亚轩、回旋、白明刚、史芝佩、田儒凯、王殿华、张秀华、胡亚文、韩立辉、程宝媛等多人用酷刑:坐铁凳子、上绳、套塑料袋、灌酒、把绳子拴在手铐上来回绕胳膊、用扣子扣、用胶皮棒子击打头部等极其残忍狠毒的手段迫害,被用酷刑折磨的人中很多是女性法轮功学员,被折磨时痛得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浇醒继续用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九台法院对十三名大法弟子非法宣判。从看守所到法院一路上都戒严了,从乡下各个派出所调集四百多名警力,从看守所到法院每隔几米就有一台警车,法庭内外全部都是警察,有带枪的,有拿电棍的,任何一个普通百姓都不能靠前,警察将他们每个人脖子上套上绳子在后面拽着,在法庭上十三个大法弟子谁要辩护,警察就用力拉绳子。其中有警察说这叫绳之以法。法院非法诬判张秀华五年。十三名大法弟子提出上诉,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而后张秀华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每天都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威逼,恐吓写决裂书不写就用各种方法折磨,从精神到肉体的折磨与摧残,还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四肢抻开,绑在床的四个角上,身体悬空。后来被强迫做奴工,挑瓜子仁,粘羽毛等各奴工活进行迫害。

老父亲和哥哥们来看张秀华,因为张秀华不放弃修炼监狱不让见,老父亲是含着泪回去的。家属再次来看时,监狱还是不让见,撒谎说是张秀华不见,那时张秀华的丈夫已因担心她遭受迫害着急上火再加上工作的劳累,患败血症,张秀华却丝毫不知情,就这样丈夫带着遗憾走了,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老父亲也在张秀华受迫害期间得病,去世的时候,张秀华也没能送最后一程就更别说伺候床前了。

张秀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动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还法轮大法清白。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张秀华与黎建英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九台区营城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现被非法关押在九台区拘留所。

家住九台福临小区大法弟子张秀华,在家中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九点多钟,被九台国保三人(姓名不详)强行闯入家中,强行拍照、录像,并拿走几本大法书,把张秀华绑架走。下午一点来钟,通知家人,张秀华被非法拘留五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骚扰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关押坐/锁在铁椅子上上手背铐非法判刑高强度超负荷劳动抻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3631.html#1937231731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秀华、黎建英被绑架
吉林省九台市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
吉林省九台市法轮功学员王殿华遭到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台市公安局政保科 : 曲春森
九台市看守所李文超:43182322755<br>15948233569郑建民:15904414820吕岱峰:4318235399513364489050
九台市拘留所(九台区拘留所)
九台区法院九台区法院:043182324846、<br>李院长:0431-82323028<br>张院长:0431-82323275<br>民事审判庭:0431-82324510<br>经济审判庭:0431-82324446<br>
火石岭派出所
营城镇派出所营城派出所电话:82381525
九台区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9日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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