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孙立香

简介:
孙立香
(Sun,Lixiang), 女 , 48岁 , 原唐钢机制公司科室干部。

因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在机制公司会议室十天。每天被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报纸。在这期间,唐钢电视台记者采访孙立香,她向记者讲述了自修炼法轮功后带来的身心变化,以及法轮功是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标准处处要求自己做好人,法轮功没有错。可是唐钢电视台却篡改了孙立香的原话,蓄意诬陷法轮功,造谣欺骗,混淆视听,并在唐钢电视台播放。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孙立香本来应该参加全省计算器考试(用于晋升职称),但是单位书记穆平非法剥夺她的考试资格,中午派科长追到她家中,下午强行带孙立香回到单位,并在单位非法关押十天,不让回家。在此期间,每天强迫她写思想汇报,谈认识,企图让她放弃信仰。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穆平又找孙立香谈话,威胁她不让上北京,并说孙立香给他添了麻烦。面对无理的骚扰和压力,孙立香感觉在单位已经待不下去了,无奈之下,第二天孙立香写了辞职报告。公司经理会研究决定解聘孙立香的干部职务,让她去车间当工人。从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今,孙立香一直在制作车间当工人,拿热电偶工岗位工资。

机制公司和电炉炼钢厂合并后,书记朱纪镕再次找孙立香谈话,要求其放弃修炼,不得聚会,不得上北京。二零零零年七月初,唐钢政保科王忠林和另外两人找到孙立香,要求其说出曾交往的其它法轮功学员姓名,被孙立香严词拒绝。其中一人在孙的包中发现了袖珍版的《转法轮》,于是该人用书打了孙两个耳光,并于当晚非法关押在机制公司会议室,第二天以扰乱社会治安罪送丰南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王忠林送去的),而且打孙耳光的人不允许孙带任何日用品和衣服。一个月后回单位,被记大过处分,扣发半年奖金和半年岗位工资。以后每到所谓「敏感日」,朱纪镕和党办主任刘德新就到车间找孙谈话,无端骚扰,影响孙立香的正常工作。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骚扰精神酷刑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唐钢法轮功学员孙立香遭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3日 04:1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