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秀萍
赤峰市林西县王峻岭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等罪
赤峰市林西县王峻岭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控告书
赤峰市林西县王峻岭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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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丁秀萍(Ding,Xiuping),
女 ,
55岁 ,
内蒙古赤峰林西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前在北街居委会上班。 丁秀萍因发真相资料于2001年在呼和浩特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二年。 丁秀萍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被调到偏远地区不让回家,在单位里受排挤和不公的待遇。家中的儿子无人照顾,而且当儿子王峻岭到了当兵的年纪也不准许他应征入伍;610非法抄家一次,多次骚扰和威胁爸爸。在劳教期间,妈妈被强迫超时劳动,坐小板凳,强迫洗脑转化,由吸毒的人包夹,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 王峻岭本人没有修炼法轮功,她的母亲丁秀萍,大姨丁秀珍,老姨丁秀云,家人朋友张慧梅4人在1998年为祛病健身,先后开始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由于家人以及朋友因炼法轮功遭到迫害,赤峰市林西县王峻岭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等罪,要求给炼法轮功的人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还李洪志师父清白,对修炼法轮功的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补偿。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坐小板凳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赤峰林西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概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内蒙古女子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9日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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