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宁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让法轮功学员董学玲放弃修炼。二零零一年董学玲因不放弃修炼,被县“六一零”,劫持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十多天,失去人身自由。二零零一年多名警察非法抄了董学玲的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丰台镇政府 大于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5日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