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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文

简介:
赵春文
(Zhao,Chunwen), 女 , 59岁 , 宁河县芦台镇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赵春文只因坚修大法,不断被县“六一零”协同单位、街道居委会骚扰、监控甚至非法拘留。使全家老小受到很大的伤害。一九九六年,赵春文从芦台棉纺厂退休后,到宁河县经济开发区华人酒饮有限公司工打工,同年得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开发区派出所,逼迫找赵春放弃修炼,并给单位领导施压,因为她的工作是化验,没人替代,就在在经济上迫害,经常让她到车间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什么脏活累活都让她干,打扫浴池等。让她培养了化验员(公安局长的小姨子)后她被解雇。赵春文被解雇的前有一天,派出所扣押了她的身份证。赵春文去派出所要身份证,恶警逼迫她写保证书,不写不让回家,不给身份证。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上七点多钟,警察杨术俊带着三、四个警察和“六一零”人员闯入赵春文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审问。十四日由棉纺厂厂长王学英带人把赵春文劫持到单位继续迫害,由专人监视,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并有帮教。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警察从单位把赵春文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后一直到二零零八年,赵春文始终是在单位,居委会的监控下度过的,每逢节假日即所谓的“敏感日”就有电话骚扰,赵春文及家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骚扰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派出所所长杨术俊被举报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公安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公安局<br> : 杨树俊
丰台镇政府
芦台棉纺厂 : 王学英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21日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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