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彦
简介:
董文彦(Dong,Wenyan),
男 ,
年龄未知 ,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榆树乡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榆树派出所,进行一天的所谓学习和教育,强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白玉清、白焕礼、刘士杰、吴秀芹、赵富岩、董文彦、邢立华同其夫李宝、富景贤的老伴、韩金辉、范玉春及其妻子孙绍梅、曹显海等人。当时榆树乡的派出所所长是赵宇翔,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是派出所的民警韩树波,还有吴振兴等人。在派出所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办班一天,后把这些法轮功学员每人罚二千元释放。 那是二零零二年的五月间,当时董文彦在永陵镇车站对面的理发店时,被永陵派出所的恶警曹思信、王海伟等五人绑架,并欺骗董文彦到其家看看,当时董文彦在永陵购买了一房屋。恶警把董文彦带着到其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去非法抄家,在董文彦的家中翻到一些法轮功的传单和大法书籍,遂将董文彦带到永陵派出所,戴上手铐,追问法轮功资料的由来。下午,永陵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看到董文彦说,你这是大案,得送走判刑,后来就将董文彦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 董文彦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之后,当时看守所里还非法关押着李明延(下夹河人)等几个法轮功学员。董文彦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多天后,被释放。又被永陵政府、派出所及新宾县的政法委勒索一万多元。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手铐/脚镣;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罚款;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董文彦等人被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公安局
:
郭华伟
新宾县看守所
永陵派出所
:
曹思信,
王海伟
榆树乡派出所
:
赵宇翔,
韩树波,
吴振兴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3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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