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李明延(明艳)

简介:
李明延(明艳)
(Li,Mingyan), 男 , 年龄未知 , 抚顺市新宾县榆树乡法轮功学员。

那是二零零二年的五月间,当时董文彦在永陵镇车站对面的理发店时,被永陵派出所的恶警曹思信、王海伟等五人绑架,董文彦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之后,当时看守所里还非法关押着李明延(下夹河人)等几个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晚上,李明艳在家炼功,新宾县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梁玉国、崔占尧、还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马永义把李明艳绑架到下夹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所长梁玉国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回答:"炼。"他们就用手铐把李明艳铐在了床上,铐了一宿。第二天,由所长梁玉国和警察崔占尧把李明艳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才把李明艳保释出来。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李明艳在家看书,下夹河乡派出所的警察崔占尧,从外面进来,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说:炼。崔占尧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一会,所长张云、警察小富从外面进来,进屋就翻东西,抄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师父讲法带。然后把李明艳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又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三天,政法委又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一年半。

过程中,李明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抚顺教养院拒收,又退回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由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张云给接回来,勒索家属交三千元钱,才放人,否则,继续关押。家属无奈只好顺从交了三千元钱。李明艳才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罚款交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辽宁新宾县李明艳两次遭非法拘留和勒索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董文彦等人被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镇派出所新宾镇派出所<br>所长:王海伟,警号648361 ,办024-55022891、手机:15504932853、13942352468 宅024-55156373<br>副所长:靳军 手机:13942380007 宅电:024-55081828<br>张云,手机:13504233570,宅电:024-58667211 : 张云
新宾县看守所国保人员:<br>张立军:大队长 手机:13604132206 单位电话:55080216<br>高振远:副队长 13904932435<br>指导员:肇恒铭 13842332867<br>新宾县看守所<br>姓名 职务 手机<br>张云 所长 15898346789<br>赵文善 指导员 13942314999<br>解翔予 副所长 15668535566<br>杜陈尉 副所长 13898336565<br>姜宏 副所长 13470560566<br>汪振 副所长 13591607218<br>张智超 警察 13604921223<br>王允亮 警察 15941322100<br>胡春满 警察 13941345093<br>白明明 警察 15242318661<br>孙博瞧 警察 15242318661<br>陈萧全 警察 13614134950<br>朴秀彬 警察 13941304619<br>徐民国 警察 13941317700<br>杨帆 警察 15141309355<br>闫俊 警察 15842341772<br>张立 警察 15134104069<br>李刚 警察 13614139901<br>于明 警察<br>袁周玉 警察 13470513355
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 : 崔占尧梁玉国
新宾县六一零 : 马永义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3日 07:4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