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延(明艳)
简介:
李明延(明艳)(Li,Mingyan),
男 ,
年龄未知 ,
抚顺市新宾县榆树乡法轮功学员。那是二零零二年的五月间,当时董文彦在永陵镇车站对面的理发店时,被永陵派出所的恶警曹思信、王海伟等五人绑架,董文彦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之后,当时看守所里还非法关押着李明延(下夹河人)等几个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晚上,李明艳在家炼功,新宾县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梁玉国、崔占尧、还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马永义把李明艳绑架到下夹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所长梁玉国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回答:"炼。"他们就用手铐把李明艳铐在了床上,铐了一宿。第二天,由所长梁玉国和警察崔占尧把李明艳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才把李明艳保释出来。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李明艳在家看书,下夹河乡派出所的警察崔占尧,从外面进来,问李明艳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明艳说:炼。崔占尧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一会,所长张云、警察小富从外面进来,进屋就翻东西,抄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师父讲法带。然后把李明艳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又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三天,政法委又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一年半。 过程中,李明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抚顺教养院拒收,又退回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由下夹河乡派出所所长张云给接回来,勒索家属交三千元钱,才放人,否则,继续关押。家属无奈只好顺从交了三千元钱。李明艳才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交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辽宁新宾县李明艳两次遭非法拘留和勒索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董文彦等人被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镇派出所
:
张云
新宾县看守所
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
:
崔占尧,
梁玉国
新宾县六一零
:
马永义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3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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