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净梅
简介:
唐净梅(Tang,Jingmei),
女 ,
六十多岁 ,
南京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五月初,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唐净梅(女,六十岁左右)、岳金兰(女,五十多岁)、李安宁(六十多岁)三人在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小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遭锁金村派出所绑架,唐净梅、岳金兰遭恶警非法抄家,三人均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南京地区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都是在家被非法抓捕、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潘庆宁、谢丽华、唐净梅被非法关押到南京看守所。(详情待查)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四位南京法轮功学员是因散发救人的真相时遭人构陷,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三月二十四日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秦淮区检察院进行非法批捕,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随即非法执行逮捕了谢丽华和唐净梅,潘筱琴和潘庆宁分别取保候审。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员孙越非法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 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亲朋已经聘请律师维护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公民权益。律师作无罪辩护,使公诉人哑口无言,也是他们从未听过的,最后没宣判。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江苏省南京市将有两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一个是秦淮区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将在秦淮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一个是玄武区法轮功学员籍建霞、张超美、潘汉玉、熊桂珍、岳金兰、王惠兰(小),将在玄武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其中,秦淮区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曾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院至今未做出任何判决。三月份,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将被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历经一年六个月超期审理后,秦淮区法院突然给出(2015)秦刑初字第215号刑事判决书(十月十四日向当事人宣判),对谢丽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唐净梅二年,罚金二万元;潘筱琴二年,罚金二万元;潘庆宁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令家属措手不及。 谢丽华、唐净梅聘请律师上诉,潘筱琴自己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十三日将谢丽华与玄武区迫害案件中的四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劫持进南京市女子监狱。唐净梅因非法刑期将满,仍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 唐净梅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狱,回家不久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早晨含冤离开人世,终年六十六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提审;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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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受摧残-南京唐净梅出狱后含冤离世
2016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七旬潘筱琴被劫入南京女子监狱-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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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谢丽华等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4810.html#16312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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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京秦淮区法院:
地址:南京光华路41号,邮编 210007
另一处地址:南京大明路105-5号
电话:025-83523117
院长张敏
其他负责人:金丹捷、陈春、王金海、徐有勤、侯庆丰、刘春保、刘斌、采飞、沈小军、王迎新、郭磊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女子监狱
秦淮区公安分局
锁金村派出所
秦淮区检察院
:
孙越
秦淮区法院
南京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7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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