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蓉
简介:
李洪蓉(Li,Hongrong),
女 ,
七十多岁 ,
重庆九龙坡大法弟子,李文龙的母亲。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九龙坡区六一零和马王乡派出所黄华、苏银等恶人半夜敲门,将熟睡中的李文龙吵醒,李开门后一伙人蜂拥而入非法抄家,又将李文龙绑架到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一年半。李文龙的母亲李洪蓉、妻子刘平都先后被马王派出所非法关押、劳教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左右,重庆九龙坡区马王派出所辖区下的社区办公室和马王小学等地悬挂多幅诽谤大法的标语横幅,并安排协勤等恶人在附近蹲坑守候,七月十六日凌晨,家住马王一村的大法弟子前去剪断诽谤横幅,被蹲坑恶人劫持到马王派出所,大法弟子在派出所绝食绝水抗议后回到家中。次日,马王派出所的恶警又闯入家中将大法弟子绑架到重庆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六月,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派出所一伙恶警,绑架了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法弟子李洪容(女,七十多岁)、刘世英(女,六十多岁)和唐万秀(女,五十多岁)。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刘世英、唐万秀,李洪容作非法审判。其中,刘世英和唐万秀的家属均未得到此次非法开庭的通知,因此没有到场。三名大法弟子在法庭上均表示: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并表达了“信仰无罪,传播信仰无罪”的观点。中午十二点,此次非法审判草草收场。大法弟子刘世英、唐万秀仍然被非法关押于九龙坡区华岩看守所,李洪容仍然“取保候审”。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共邪党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马王四村李洪容三年(监外执行)。同时,马王五村法轮功学员刘世英(女、六十多岁)八年、唐万秀(女、六十多岁)五年。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支队:徐飞、叶征(此二人直接参与非法跟踪和迫害大法弟子)。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私闯民宅;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马王村派出所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重庆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重庆地区大法弟子遭迫害情况统计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陷害大法弟子案例(图)
李文龙一家遭重庆九龙坡区恶警迫害
重庆李文龙、李亚敏被非法劳教
重庆九龙坡区马王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部分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女子劳教所 马王派出所电话: 023-68834570 023-68834571 户籍 黄华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公安分局(地址:李家沱前卫村1号) 总机:023--62850084;局长公开电话:023--62851930;刑警队:023--62851163;强制戒毒所:023--65210645;治安拘留所:023--62850457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十五号(巴国城正门斜对面)。电话:(023)68159920;传真(023)68159850 审判长:贾飞,电话:(023)68152817,王晓渝,电话:(023)68152819 68152824;预审科:龙××,电话:(023)65261116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二号(原址为杨家坪毛线沟杨渡村六幢,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六日,迁址至九龙坡区红狮大道二号新办公楼,紧邻九龙坡区法院)。电话:(023)8906207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渡口区马王乡派出所
:
黄华,
苏银
九龙坡分局马王乡派出所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徐飞,
叶征
九龙坡区法院
九龙坡区610
马王社区
:
陈光秀
巴国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2月10日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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