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大法弟子
简介:
大兴安岭大法弟子(Daxinganling,Dafadiz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大法弟子。2000年12月末晚上在散发真像数据回来时,被恶警抓住,用细绳将两只手在背后反捆起来,送到寿光镇派出所值班室。警察叫他坐在椅子上,然后叫两个穿绿衣服的(临时工)警员先往胸口上踹了一脚,然后抓住他的头发往窗台上碰,随后用另一只手打他十几个耳光。然后把他手背到后边铐住,锁在铁椅子上面,又把眼睛蒙住。还在后面用脚踢他肋骨,用橡胶警棍打肩头的穴位,整个身子被打的火辣辣的酸痛,还用细绳勒住脖子叫“上绳”。十几秒后松开,再上绳,再松开,反覆几次,使他喘不上气,猛烈的咳嗽。 然后把他的脚垫起来,一个人使劲向下坐在他腿上。又用橡胶警棍猛击小腿骨。痛得他把坐在腿上的人都抖起来了,最后他的手腿失去了知觉。到清晨快四点时,恶警们打累了停下来休息。却不让他睡觉,见他不动弹就用脚踢头。过一会儿,把两只手还反铐着的他拖进另一屋里,强制坐在冰凉的地上,伸直腿不许打弯,见他盘腿,就用橡胶警棍往腿上打,然后往后背猛击数十下,到了早上六点多钟,把他的衣服扒光(只留下内衣内裤),铐在外面车库的大铁门上。 半个钟头后,带回屋里,重新锁在铁椅子上,一直到下午1点多,没给喝一滴水,没给吃饭,就送往寿光市看守所。在大门口登记进入第二道大门时,所长(所有的看守警察都称所长、管所长叫大所长)冲着门口的武警说“这是炼法轮功的。”武警过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嘴里还说骂着脏话。打完后,所长押他往监号走,每到一层门必须喊“报告”,如忘记了喊就要挨“所长”打,每个监号里都有号长。把布条条系成一个直径达两厘米的硬球,叫他把手背伸过去,眼睛看着不允许眨眼,如果眨眼睛,就继续打。释放前,寿光市公安局曾向家中敲诈,说:“可以拿两千元钱,提前释放回来与家人一同过年。” 2001年腊月初晚他讲真像时被北洛派出所恶警抓住,把他穿的棉鞋扒下来,解走了腰带,铐在暖气片上,第二天送往市看守所,被寿光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五个月后,他被投入潍北监狱四监区八监队,每天劳动十一个小时,不准洗脸,不准刷牙,不准洗衣服。经常体罚。体罚有很多种,如“顶墙”,做起蹲,挨鞋底,长时间靠墙根站直立,喂蚊子,长时间蹲着,长时间做踢正步(分解动作),绕大院长时间跑步。戴上手铐蹲在烈日下连续几天,吃饭也不打开手铐。参与迫害的恶警:队长李宝玉、队长崔某、队长郑学文、队长任某、嘎某、指导员徐某、教导员冯某、医生刘某
迫害类型:
罚蹲;
体罚;
暴晒;
上绳;
军训;
非法判刑;
坐/锁在铁椅子上;
铐在某处上;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毒打/殴打;
其它酷刑;
绑、扣;
剥夺睡眠;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喂小咬;
绑架/劫持;
地上拖;
人身侮辱;
撞墙;
勒索钱财;
罚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兴安岭地区一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的遭遇
责任单位及恶人:
寿光市公安局
寿光市看守所
潍北监狱
:
任某,
嘎某,
徐某,
冯某,
刘某,
李宝玉,
崔某,
郑学文
寿光市法院
寿光镇派出所
北洛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5年2月21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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