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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

简介:
李福
(Li,Fu), 男 , 69岁 ,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李福、孙显馨老俩口因到昆明市五华区法轮功女学员王树兰家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跟踪拍照,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随后被非法监视居住。几个月后,西山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在永昌派出所里非法审讯了李福和老伴孙显馨。当天被绑架和遭到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水兰、沈柱友、闵兰珍、韩树林、李永碧、张如琼。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时秘密开庭践踏法律,迫害王树兰、杨功秀、吴奇芬、朱恩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对吴奇芬诬判五年、对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诬判四年。昆明市中级法院近期图谋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福、孙显馨夫妇。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法院通知李福和孙显馨到中级法院拿传票,并通知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到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十一法庭参加诉讼。收到传票后,李福因精神压力大,吃不下饭,两个多月竟然瘦了十多斤。开庭当天,孙显馨的妹妹和两个女儿在场,开庭不到一小时后,李福和孙显馨就回家了。后来拿到判决书,李福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孙显馨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近七十岁的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李福和孙显馨夫妇。随后孙显馨老人在自我辩护中连连提出许多问题要公诉人回答,公诉人却支吾不答。孙显馨老人坦荡、平和的念完了“辩护词”和“最后陈述”。最后审判长收拾收拾桌子上的东西一言不发的走了,其他的人也默默的离开了。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审讯迫害亲属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谎诈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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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
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
昆明市检察院
昆明市中级法院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五华区永昌派出所电话:0871-4141957<br>
西山区公安分局地址:(2018年6月9日,整体由昆明市卫校搬迁至昆明西山区春雨路235号新办公大楼办公,进驻办公的部门有:分局党委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br>邮编:650011;<br>电话:0871-68100476;传真:0871-68100476)。<br>电话号码:0871-8184111 0871-8599999<br>【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0871-68184111。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沙路477号<br>邮编:650102<br>邱学彦:13888664499<br>温永强:0871—68100483<br>王忠芳:0871—68100483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西山区检察院地址:昆明市马街北路11号,邮编650100<br>电话:0871-68182826、0871-68192000传真0871-68182826<br>此案承办检察官:高娟、祁溪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5日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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