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芬
简介:
于永芬(Yu,Yongfen),
女 ,
62岁 ,
双城市万隆乡保国村石人水库大法弟子。保国中学退休教师她多次遭乡里恶人的欺骗、绑架,曾被非法关押在哈市公安七处、双城第二看守所和乡政府楼等迫害,不让上厕所、灌食、零下三十六-三十七度的外边冷冻等折磨。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单位逼迫她,让写什么“三书”,于永芬写出:“我坚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教育好下一代。做一个好人,做更好的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于永芬被半路截至哈市公安七处,迫害三天三夜。后于永芬被当地乡长张君国(此人已遭恶报)和派出所潘洪伟劫持回当地,送进双城第二看守所迫害,她绝食八天,后放回。每天按三十多元计算,由女儿交二百六十元领回。 于永芬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到家中,仅仅十天后,当时丈夫还不能下地。农历腊月十六下午三点多,有张君国、郭大象、夏仲伟到单位,谎说领导找你们谈话,然后再送你们回家,将于永芬骗到乡政府。他们强迫于永芬骂师父,骂大法。因她怎么也不肯骂,结果就被关在乡政府二楼上,就让呆她在水泥地上,唯独有一张光板长条椅子,恶人们不让家人送铺盖。 因不放弃信仰,恶人把麻清芝、于永芬、陈友 、王文侠送至双城第二看守所,在那里每天两顿(每顿两个发霉的苞米面窝头)一关竟是半年。万隆乡一把手陆明久把于永芬当重点迫害对象,都没得逞。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于永芬被无罪释放,每天按八元合算勒索了她。 看守所通知于永芬单位领导,保国中学校长李绪奎去接人。李绪奎非但不接人,还扬言单位不接收了,最后逼着于永芬交出工资卡,勒索一千元。当时教育组长是王明海。后由新任教育办组长张树林亲自下令才接收,结果工资打折扣,由于于永芬一再向上级要求,半年后,才给发回来的。 二零零三到二零零四年,当地政府经常派人跟踪监视,村级有刘振波、陈树旺、陈树洲(此人常到修炼人家打探)经常跟踪骚扰。于永芬走亲访友,几次被跟踪,有时被截回,一次被劫回派出所呆一天。 二零零三年秋的一天,于永芬在集市和外地亲属说话,被刘振波恶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开车绑架于永芬至派出所呆一天,后由家人当天追着要人,于当晚十左右给放回。
迫害类型:
践踏信仰;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诱骗/利诱;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监视/跟踪;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双城市万隆乡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城市万龙乡(万隆乡)
:
张君国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5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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