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兰
简介:
刘凤兰(Liu,Fenglan),
女 ,
65岁 ,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葛布新村派出所副所长陈茂军等人到刘凤兰家的小卖店,陈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回答:炼!就把刘凤兰和奚立国夫妇俩抓走了,非法拘押在葛布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付俊秋叫嚣:「我告诉你,我们共产党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第二天,刘凤兰的妹妹去了街道办事处,被街道勒索二千元,才将二人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刘凤兰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葛布新村派出所陈茂军劫回本地将军拘留所,关押半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历经武家堡、马三家劳教所的折磨。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不「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一天连续十几个小时被强迫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整日被体罚、洗脑、逼迫写转化书等等折磨;劳役迫害无休止的干奴工,从早到晚手工拈花。刘凤兰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被折磨着,直到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走出马三家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五点钟,葛布街道办事处人员与葛布新村派出所警察共七、八人,以买烟酒为名砸开刘凤兰家的小卖店,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卖店主人老伴奚立国(当年57岁)强行绑架。第二天又来抄家、抢劫,将卖店的烟酒糖茶及临时用的二、三千元现金全部抢走,东西装了半车。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刘凤兰与老伴奚立国在刘山502路公交车站,被抚顺公安局国保魏振兴等人非法监视、跟踪,国保大队指导员耿聃抓住刘凤兰的胳膊自称是公安局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未出示任何法律证件、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正常乘车的老两口强行绑架,二老口袋里的零钱和手机都被抢走。然后又非法闯入家中,抄家、抢劫,翻箱倒柜,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家中仅有的二千二、三百元现金被搜刮得一分不剩,同时还搜走了家中的笔记本计算机、六部手机、三个读卡器、大法师父法像、大法经书等,及钳子、螺丝刀等工具。屋里一片狼藉,好端端的一个家,瞬间就变得凄惨一片。东西搜走不给收条,扬长而去。当晚,耿聃即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把刘凤兰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后罪名又改为「破坏法律实施罪」。 抚顺市国保耿聃在绑架老两口的同时,利用家属不懂法律、怕吃官司的心理,敲诈其家属十万元巨款。其中,七万元是刘凤兰二儿子与未婚妻积攒准备结婚用的钱,一家四口人仅靠刘凤兰一人一千余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另三万是刘凤兰妹妹为二个双胞胎女儿准备上高中的学费,妹妹单身抚养二个孩子,依靠吃低保艰难度日。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以抚公东刑逮通字2011312号令,正式将刘凤兰逮捕并羁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老伴奚立国以「取保候审」四天后回到家中。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家人到抚顺东洲区检察院打听刘凤兰情况,公诉科王志在电话里告诉家人:“早就判了。”“何时判的?几年?什么罪?”“你去法院问去。” 当日家人到东洲区法院,法院刑事审判庭官员在电话里答复:“十月判的,四年。”问他们:“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人?判决也不通知家人?”对方答:“不需要。”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家人到看守所去看望刘凤兰,以为已经判刑,可以去会见了吧,到看守所一打听:“投牢了”(把人送到省监狱)。 问:“什么时候送的?”答:“二十七日。”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答:“那是法院的事,归法院通知,我们不管通知。”可是家人二十七日到法院去了,法院也未通知家人。 就这样刘凤兰被秘密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监狱里,不让洗漱,不转化就吃住在小屋里,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多坐到晚上九点多,刘凤兰连坐了三、四天。东北的年底正是寒冬时节,薄薄的鞋底踏在凉凉的水泥地面,又不让随便去厕所,促使患了尿道炎,而且越加厉害,垫个破旧的衣服(经济困难)一宿就湿透了。痛苦的肉身折磨令人难以承受,精神上的痛苦也不亚于肉身的痛苦,还被逼迫写五书,甚么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等之类的,都是让你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再加上劳役迫害,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帮助做服装,修剪衣服毛。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中煎熬的刘凤兰,终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刘凤兰被停发工资,找到单位退管办,被领导告知是社保通知扣发的,理由是扣发服刑期间的所得退休金(此决定来自抚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做出的迫害决定)。在经济困难时期,两个儿子与亲属借了三万多元,想做买卖,结果未成都赔了,再加上刘凤兰被绑架时,亲属被勒索的三万元钱,总额最低有七万多元的外债。现在老伴虽然有了月工资二千五百元,但每月要偿还二千元外债。这样每月只剩八百元(刘补助费300元)的生活费了,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抚顺顺城区葛布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继四月份一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家之后,又一次上门骚扰。在未经主人许可的情况下,乱拍乱照,被严词拒访。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辽宁省抚顺市葛布新村派出所的两个警察,手持录像仪再次来到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家,骚扰,并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这已是葛布新村派出所今年第三次骚扰了。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勒索钱财;
坐小板凳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刘凤兰一家人的遭遇
辽宁省抚顺市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再次遭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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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刘凤兰面临“六一零”构陷
相关单位及个人:
葛布新村派出所:024-57195588
耿聃(丹):13504120110
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公诉科电话:024-54628028
抚顺国保电话:024-52787390
024-52787389
耿丹手机:13504130110
彭越手机:13841334590
抚顺东洲区检察院公诉人 王志:024-54628028
抚顺东洲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长:024-5756743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抚顺市劳动教养院(武家堡/武家甫/吴家堡教养院)
抚顺市公安局
:
李红江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抚顺市610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耿丹
抚顺市政法委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东洲公安分局
葛布派出所
东洲区检察院
:
王志
东洲区法院
葛布新村派出所
:
陈茂军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7日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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