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延东
简介:
叶延东(Ye,Yando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法轮功学。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叶延东在去铁岭的出租车上讲述法轮大法真相时,被韩姓乘客(便衣刑警)诬告,叶延东被绑架到铁岭红旗分局。当家属得到消息,到红旗分局要人时,他们欺骗家属说拘留十五天后就放人。但在十三天后,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叶延东却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本溪(威宁)劳动教养院。 家属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铁岭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的无理迫害。法院两周后仅给口头答复,称:“按照‘上边’的意思办”,并说:“现在,国家没有对法轮功的法律,给你们立案,我们没有法律依据判你们有罪和无罪。” 二月二十八日,叶延东家属正式针对铁岭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叶延东两年,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两周多的时间,才通知家属来法院,给家属口头答复。接待家属的是刑事庭副庭长赵涛(女)、审判员赵继楠(女)。她们说:“你们这个案子涉及到法轮功问题,就是最敏感的话题,经院领导研究,不予受理。” 本溪劳教所所长乔红权,政委梁钟瑞等警察在二零一一年“十一”前夕还让管理科和法制大队警察,三大队,六大队的部份劳教集体迫害本溪市法轮功学员刘仕业,邬成均,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郭志权,康平县法轮功学员叶延东,把他们四人每天一个拖上抻床,用电棍电,逼他们“转化”,写揭批材料。恶警郭铁鹰每天都诬蔑大法,威逼他们四人。
迫害类型:
电刑;
抻刑;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本溪劳教所对我的酷刑折磨
我在辽宁本溪劳教所遭到的迫害
上边”大于法律 铁岭市法院不敢受理诉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威宁营教养院(威宁劳动教养所)
:
郭铁英
本溪劳教所
:
乔红权,
梁忠瑞
铁岭中级法院
红旗分局
更新日期: 2013年2月21日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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