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富
简介:
张春富(Zhang,Chunfu),
男 ,
四十多岁 ,
辽宁省新宾县永陵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张春富被永陵派出所绑架送到新宾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在看守所提审时,被新宾县公安局的政保科(国保大队)的于占江,用木板打了二十多分钟,木板都被打断了。 一九九九年的年底,新宾县公安局的王永平到张春富家抄家。 二零零零年阴历腊月二十九(第二天就大年三十)晚上九点多钟,张春富被永陵派出所警察方杰、曹思信绑架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拘留一天后,家人找人托关系要回来了。花了一千多元,后来又交了五千元的保证金,之后要回来三千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下午,新宾县公安局政保科的于占江及永陵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还有王海伟等人,到张春富家非法抄家,并将张春富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抚顺教养院一个月。家属找关系花了近三万元,将张春富保外就医。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份,新宾永陵镇至少有40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常殿奎、任淑琴、张玉兰、赵常林、张忠成、王德香、苏洪祥、杜强、胡风艳、董绍文、秦凤娟、刘贵雅、张春富、唐美爱、刘燕、徐华子、盛兆琴(被迫签字)、李绍花(被迫签字)、高波子(不修炼了)、黄喜珍、李庆胜、汤梧林、苏毅、李传芝、冯桂珍、孙增德、黄桂艳、陈长平、温连举、刘金财、冯保全、薛俊英、李红玉、杜新、史秀华、焦桂华、尹玉秀、关世辉、佟娟、于桂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勒索钱财;
抄家;
交保证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敲门”警察的无奈
辽宁新宾县「敲门行动」骚扰162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新宾县警察曹思信犯罪事实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4月15日发表)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张春富遭到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市教养院
:
王立新,
邵庆
新宾县公安局
:
于占江,
王永平,
郭华伟
永陵派出所
:
曹思信,
王海伟,
方杰,
张荣庆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24日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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