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华
简介:
王瑞华(Wang,Ruihua),
女 ,
41岁 ,
辽宁省东港市马家店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晚,法轮功学员杜万民、王瑞华与丈夫杜万成因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胜利派出所警察绑架。在胜利派出所,警察强迫王瑞华放弃修炼遭拒绝后,三男警把王瑞华单独带到一个房间,其中一名叫王从河的小个子警察,对王瑞华拳打脚踢,还抄起一根棍子猛打她,直到把棍子打断才住手。然后王从河上前动手扒王瑞华的裤子,意图凌辱,王瑞华奋力抗争,对方才停住。整个过程另外两警察一直在场,不仅如此,门外还有一所谓领导,竟隔着门缝窥看,却不制止。 杜万民、杜万成及妻子王瑞华後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大港分局看守所。家属得到消息到派出所与警察讲理,当家属质问警察修炼法轮功触犯了哪条国家法律时,派出所副所长高津华的回答是:不要跟我谈法律。 自二零一一年五月,王瑞华咽喉部不适,进食困难。到了八月,她只能用水冲着吃一点东西。喉部出现大大小小的疙瘩,不明病因。两个月后,劳教所警察带她到医院检查,花光了她仅有的几百元钱,并逼她吃药,但拒不向她本人及家属交待病情 二零一一年九月,家人到天津板桥劳教所探监,王瑞华向亲人曝光胜利派出所警察绑架她后对她进行殴打、非法抄家、掠取钱物,并企图凌辱她的罪行。 王瑞华的家人闻听此事,非常愤怒,决定要为亲人讨回公道。他们投书到公安大港分局纪检委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同时到胜利派出所,把检举信直接送到一叫张国民(音)的副所长手中。杜成梅向张国民抗议胜利派出所恶警残暴行径,揭露恶警绑架、殴打、非法抄家、掠取钱物、强制猥亵女性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并要求胜利派出所调查其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晚的值班记录,提供参与绑架王瑞华、杜万成等人的警察名单及照片,由王瑞华指认其中把她单独带走实施暴力猥亵的王从河等三名警察及其领导,对违法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对给受害人王瑞华造成的伤害给予赔偿。 张国民起初还想否认,后来在家属义正辞严下,只好许诺调查,称核实后给予答复。但当得知王瑞华仍被非法关押时,他又搪塞说,等王瑞华出来后,可让她指认参与迫害她的恶警照片。 后王瑞华的家人再次去探望她,两名女恶警孟某、王某拦住家属,威胁说:王瑞华写了一份声明,说她被恶人胁迫(几个人按着她的手)所写的不修炼保证作废。为此警告家属要劝说王瑞华,否则以后不许探望她。见家属没有反应,恶警很恼怒,就在家属与王瑞华见面时试图骚扰。王瑞华的孩子因父母再遭绑架,身心受到伤害,已辍学。 二零一二年春天,王瑞华的病情日趋严重,劳教所警察带她到医院化验血尿,称有炎症,无大碍。但王瑞华进食困难,不能吞咽,人很消瘦憔悴,几次晕倒。家属要求提前放人,给她医治。劳教所恶警拒绝,理由是王瑞华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四月初,王瑞华食水不能进,体重只有七十多斤,被强制输液。家人探视时,她是被人架着走的。王瑞华家人质问警察,何以王瑞华身体如此极度虚弱。一李姓大队长推翻之前劳教所逼王瑞华看病、吃药的事实,称王瑞华没病,她吃不进饭完全是自己情绪所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人身侮辱;
罚站;
逼迫放弃信仰;
强行施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2年3~4月份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遭天津板桥劳教所折磨-王瑞华病情严重
天津王瑞华被恶警绑架凌辱 家人投诉
天津王瑞华女士被恶警绑架凌辱 家人投诉
参与迫害的不法恶警众口一词:不要跟我谈法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胜利派出所
:
王从河,
高津华,
张国民
渔山劳教所(于山劳教所)
:
高金华
板桥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14日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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