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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孟业


酷刑演示图


酷刑演示图


张孟业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张孟业妻子2008年9月28日在纽约揭露中共的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酷刑示意图:灌水(马桶灌水)

简介:
张孟业
(Zhang,Mengye), 男 , 66岁 , 曾任广东电力学校高级讲师。清华大学59级电力专业毕业生。张孟业是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现已逃离中国。

大法弟子张孟业曾患肝硬化数年,修炼法轮大法半年后即不治自好。与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是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两人98年还曾见过面。自中国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张孟业曾到北京找胡锦涛,劝说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但不料于一月份在北京被捕。

张孟业的兄长张孟丹,广州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亲眼目睹身患十几年肝病、已肝硬化的弟弟在修炼法轮功八个月后完全康复,也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但是在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见识过中共整人手段的张孟丹因害怕被整而不敢再炼,后因病去世。

1999年7月22日,张孟业与许多法轮功学员集体上访广东省府、广州市府,时至下午三点半许,他在中央公园被非法拘送到越秀区公安分局,傍晚转天河区石牌街派出所。非法审讯从越秀分局开始,在石牌街派出所更是几个恶警轮番不停,直至第二天凌晨二点,采用车轮战式的审讯来折磨他,并声言只要他做检讨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就立即释放他回家。在遭到他断然拒绝后,把他押送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4天。

1999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张孟业被非法软禁在广东省电力职工休养院(在肇庆市郊),强迫他学习诋毁大法的材料,损害他的人格尊严,压迫他的精神思想。

1999年11月11日下午2时许,张孟业与妻子罗慕栾在北京天安门附近的长安街大马路上,请执勤的三位路警帮他们向中央政府呈递一封信。其中一位路警问知他们是法轮功学员时,立即用手机通知一辆警车,把他们俩非法拘送至府右街派出所审问。当晚7时许把他们当作犯人转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强制剥光衣服搜身,拘留5天后交给广东省驻京办。第二天(即16日)由北京非法押往广州,17日早晨抵达并被劫持往天河区石牌街派出所。当晚深夜,即第二天凌晨约二、三点左右,被劫持至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从1999年11月18日起,张孟业被非法拘禁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开始15天是所谓的“治安拘留”,后来仅仅因为他继续坚持法轮功信仰,没有任何其它理由,就把他转为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为了阻止他继续炼法轮功,于1999年12月31日(除夕),用很重的大脚镣套住他的双脚腕,直至2000年元月14日非法送劳教时才解镣。

2000年初,江魔头在悍然发动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半年后,窜到广东省茂名市和高州市,名为“出巡”,实际上是要干不可告人的勾当。在江魔头的亲自施压下,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为了权力,拿胡锦涛的同学张孟业开刀,判劳教,为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开了恶例。路透社、法新社对此进行了报导,世界日报等海外中西文媒体均刊登了这条消息。

2000年元月14日,张孟业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动教养所(在广州市花都区赤泥镇)迫害至2002年2月10日,曾经被铐在树干上三天,既站不好又蹲不下,强制劳教长达2年零37天,出劳教所时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形如槁木,只剩下一张皮包骨,两颧高凸,眼窝深陷,脸色灰暗,1.65米的身高,体重还不到35公斤(包括穿在身上的衣服)。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残。劳教所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迫看“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亲”等对法轮功进行栽赃的录像电视,以及其它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文字材料;有一段时间还多次用“不转化就永远出不了劳教所”来威胁恐吓他,企图从精神、思想方面瓦解他,压迫他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同时,限制活动区域,指派专人对他进行24小时的夹控监视。

大概在2000年的10月下旬(确切日期记不准了),张孟业被转关押到二大队,该队的第一把手李国民(男、教导员),多次谈话要求他“转化”(即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但是,他都始终坚定的信仰法轮功。李国民不阴不阳的威胁说“那你就准备接受麻烦的挑战吧”。接着,李国民亲自出马,在不同的场合或暗示、或公开挑唆普通的劳教人员为难他。而且,又把态度比较平和的正、副组长换成态度粗暴、凶恶、心狠手辣的人,来刁难、打击他,甚至当众动手动脚侮辱他。

2000年12月29日凌晨2点,张孟业在床上打坐炼静功,不影响任何人。被值班的‘三大员’发现后,立即遭到痛打,接着就给扣在铁门上蹲至天亮。当天上午9时许,他正在工场干活,李国民冷不防从背后紧紧揪住他的衣领,揪得他呼吸困难,衣领扣给揪脱了。一瞬间他被弄得仰面朝天,从座凳上给狠狠的摔在地上。当时,他连气还没有缓过来,更由不得分辨是怎么回事,就屁股贴地面朝天被他拖出工场。在粗糙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了至少三、四十米远。李国民边拖边吼,还有人(是谁不很清楚)打他的头。

“在办公室里问话不到10分钟,又被拉出去铐在大树上。双手刚好被铐在树干上,既站不好又蹲不下,浑身吃紧,累得难受,双手很快就肿了起来。负责监管我的‘三大员’都看不下去,生起同情之心,叫人来放松一点。可是,来的恶警(据说姓张,男,40岁左右)却把手铐铐得更紧,紧得不能更紧了,锯齿深扎,犹如利刀割体,揪心揪肺的痛!张孟业咬牙忍痛,虽时值寒冬,仍然浑身冒汗,几乎昏了过去。“三大员”(非法轮功学员)赶忙往张孟业口里放水果糖,并用温开水喂张孟业,以缓减他的痛苦。足足被铐了三天三夜(晚上铐在铁门上),张孟业没有屈服,并指出这是肆意违反宪法,粗暴践踏人权。他们无话可说,却用加期三个月劳教来摧残张孟业的身心。痛打张孟业、阻止其炼功的‘三大员’却得到了减期两个星期劳教的奖励(时间记得不一定准确)。”

2001年12月的一天上午,全所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二大队,强制接受花都区法院一个庭长宣读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所谓“司法解释”条文。李周生第一个站起来抵制邪恶,高呼:“我们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抵制邪恶。”打手立刻卡住他的脖子,捂住嘴。此刻,几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一起站出来,共同抵制邪恶。那时,张孟业也在场,但被几个打手按住,张孟业就大声地讲真相,控诉邪恶之首的迫害,强调其迫害是“先定罪,后立法”,后来被几个打手强行架走。

2001年3月21日,又突然把他转去七大队,进行“冷冻隔离”的迫害。 转入七大队后,随即宣布任何劳教人员不得与他说话,否则按法轮功学员论处,企图完全孤立他。两次宣布隔离无效果,最后不了了之,这说明好人是孤立不了的。隔离开始后第二天,即2001年3月23日他罢工抗议江××及其“610”迫害法轮功,因此被强迫罚站露天,时遇春寒,饱受风寒冷冻之苦。尤其一天下午至黄昏,一场春雨淋得他浑身湿透,冰冷刺骨,直打哆嗦。

在2001年4月的“奖惩大会”上,张孟业、周敏桐、叶勇、钟颖航、谈伟昌等分别被加期二个月;奇怪的是当时他们并不知道,也没有被带去出席所谓的“奖惩大会”,事后也没有被正式告知,也没有收到“加期书”,恶警们完全是一副蛮不讲理的嘴脸(当时广东省劳教局下发的一份“文件”说:“对顽固不化的,要坚决给予加期。”)。

2001年7月25日,劳教所管理科陈副科长(男,30岁许)找他谈话,告知可如期释放他,过去的加期、延期处罚不再考虑,要他保重身体,平平安安渡过这段时间…等等,说得比唱的还好听。可是数月过去早已超期,仍无动静,到12月7日出乎他预料,七大队的管教刘副大队长(男,约40岁)突然通知他说,加期处罚仍然要算,而且不“转化”坚持信仰法轮功,每月延期10天。如此以来管教副所长(男,约50岁)竟说一共要再给他加期六个半月。作为国家执法部门毫无诚信,出尔反尔。

2001年12月14日,张孟业向当局递交了“绝食抗议书”,在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支持下,便一起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一共绝食了3次:第一次绝食了12天(12月14日-12月26日);第二次绝食了7天(1月3日-1月10日);第三次绝食了28天(1月13日-2月10日)。绝食中,恶警不仅毫无人性地冷然漠视,还散布张孟业“偷吃麦片、牛奶”,“死不了”……等谣言恶语来中伤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的高大形像。特别是第三次绝食,由于长期不吃不喝,他早就没有精神、力气,腰都几乎直不起来了,但恶警仍然强制他到工场坐着,他抵制不去就叫两个劳教架着去,每天从早上7:00到晚上10:30,还常常加班到晚上11:30,长达十几个钟头。获释时,他已经给折磨得一张皮包一把骨,骨瘦如柴,体重还不到70市斤(正常体重是110市斤),气色灰黑,眼窝深陷,两颧高突,两脚浮肿(休养到现在还尚未完全消失)。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对不屈服的学员,每个月非法延期五至十天(大部份十天)。他们认为所谓“违规”或态度不好的修炼人,便加期半个月至一个月。也有的被铐在铁门上、走廊边的窗户的铁柱上、或者抱着木棉树/假槟榔树铐着、或铐在篮球架上(脚尖到地),夏天蚊子叮苍蝇爬,日晒雨淋,冬天饱受寒风冷冻,甚至晚上睡觉也这样铐着。张孟业、钟颖航、李鹤冲(音)、吴志平、鲍殿生、廖抗援、王德华、罗小文、罗晓等都遭受过。

张孟业于2002年3月20日和5月4日在明慧网发表两篇文章。在文章中,张孟业陈述了自己在20多年前患乙型肝炎,久治不愈,炼法轮功8个月即完全彻底根治好的事实,以及在1999年因写信给中央谈对法轮功的认识而被劳教遭迫害的经历。这两篇文章发表后,专门负责法轮功事务的广东610办公室遂投入大量人力到处搜寻他,并且扬言,一定要抓到他,抓到后不是送劳教就是送去洗脑班。

2002年5月17日,张孟业与老伴到海珠区光大花园访友,上午十时许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广州公安强行绑架,他们没有法院、检察院的传票或逮捕令,公安身份证也没有出示,穿便装,开普通小面包车而不是警车,足见极怕曝光。他们野蛮粗暴的把他老伴摔倒在地,再强行推上小车,她的右脚扭伤了。对他也如狼似虎,按倒在另一辆车门边,强拖上车,他们夫妻就这样被绑架到石牌街派出所。拘留到第二天上午,即5月18日,由石牌街“610”的苑晓泳(男,约30岁)与2名辅警(彪形大汉)把他扣上手铐强行押送到广州市黄埔区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继续迫害,开始了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恐怖生活。他绝食抗议对他们夫妻的绑架,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被所谓的“帮教队”(实质是打手队)的暴徒们紧紧地捆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再强行灌盐、辣椒水,还要受到耍猴似的百般羞辱和精神折磨。打手队长邱朝华(男,重庆市郊人,63年生)、副队长詹永龙(男,潮汕口音,近30岁)、一个广西人(男,约40余岁)、副校长余若兰(女)也在场。其余他就记不清了。

从五月底起把拘禁他的单间房封闭起来,几乎不让睡觉,每天晚上十点半后仅给躺2、3小时,并故意把灯开得通亮(灯开关在房外,由打手们控制着),强光耀眼,刺得人头晕目眩,无法入睡休息。在这里他被拘禁了七个半月,一直在独身房里度过。不仅度日如年,而且只要他讲真话,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便会受到反覆的迫害和折磨。

每天下半夜,暴徒们便凶神恶煞似的来折磨他。轻则侮辱人格,邱朝华几次用口水抹在他的脸上,黏糊从他头上拔下来的头发,做胡须以羞辱他,妄图摧残他的意志;同时罚长时间的蹲站(包括各种姿式),还把肮脏的垃圾斗倒盖在他的头上;重则拳打脚踢,他被打得遍体鳞伤。有几回,打手王建宾(男,约30岁,河南人)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提起来(离地),狠狠的往下摔,一次一次的把他摔得几乎站不起来;尤其当蹲站的时间长了,腿上的肌肉绷得紧紧而近乎僵硬的时候,邱朝华或其它暴徒重重的踢过来,他的腿痛得就像断了似的,伤得更厉害。两条腿也因此好长时间蹲不下来洗澡,臀部和腿部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两个月还消失不了。暴徒们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狠刺他的胸部,受伤两个月后还隐隐作痛,深呼吸时尤觉得痛。还有暴徒用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横扫他的头部,邱朝华用硬木制的烟斗重敲他的头部,他的头被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枕头部都有困难。有两次打破了他的头,不断流血,他们担心伤口打大了,白天易被人发现,才停手没有继续打下去,而且当时就强迫他把衣服上的血迹洗掉。

2002年5月下旬连续4天,在零点后天亮前,暴徒们轮番使用上述种种手段对他进行野蛮、残酷的迫害,但都没有使他屈服。邱朝华、王建宾和另外两个暴徒把他的手绑在背后和脚捆绑得紧紧的,倒提起来,整个身体倒挂着,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满水),直到他拚命挣扎,才把他的头拉起来吸几口气,再按下去强行灌水,这样残忍的一次一次反覆残酷迫害、折磨,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当他窒息得拚命挣扎时,肢体欲裂,五脏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见矣!

在往后的日子里,只要张孟业表示继续坚持法轮功信仰,甚至稍不顺他们的意,就用上述种种手段折磨他。其它方式姑且不论,直到11月份还强行灌水迫害他5次,其中第一次倒提着灌(如前述),后来3次把他按倒在地,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并用脚重重的踩在他的胸背上,他的肩膀也因此磨出两个大大的伤疤,一年后尚未完全消失。最后一次是把头按在桶里强行灌水,灌得肚子胀胀的,尿憋得厉害,要求方便,邱朝华和另一个打手(平远人,男,20岁许),就凶狠狠的威胁不准拉,否则强迫喝回去。

他后来的4次被灌水,其中2次是因为“反弹”拒绝“转化”,另外2次是因为“作业”没达到他们的要求。而且在他“反弹”时,邱朝华一再恫吓、威胁,把他送广州芳村精神病院,或给他打毒针、吸毒,或送戒毒所女宿舍灌尿、灌屎,或送禁闭室。广州市“610”派往黄埔“法制教育学校”的头目王友成(男,50余岁,自称原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保卫干部),是上述一切迫害的主谋,该校的总顾问林和平(代校长)、正副教导主任谭志坚、陈卫民则是策划和指挥,有两次他拒绝了陈卫民的要求,结果深夜就遭到强行灌水。打手队长邱朝华,副队长詹永龙、打手王建宾……则是实施上述摧残、迫害的凶手暴徒。

北京公安于1999年11月11日非法拘留他。次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学校就无理、非法开除他的公职(但至2000年11月30日才通知他)。从此,他便失去工资、奖金等一切福利待遇,造成经济损失估计如下:(1)从1999年11月至2002年底共26个月工资、奖金或养老金,估计10万元以上,尚未包括办退休时应付给他的2万余元。(2)造成他丧失福利分房待遇,其经济损失难于估计,因为直到目前单位尚未有明确意见。

鉴于自己的人权、最基本的生存权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和粗暴的践踏,张孟业老师将迫害他的具体事实于2004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检察院进行举报,被有关人员以“法轮功的事情是政府行为”,“做‘转化’工作时采取措施有时就难免有意外伤害到人”,等等为词拒绝受理。

2004年12月13日,天河区610和居委会到他家。张孟业和他的爱人罗慕栾表示坚修大法,向天河区610和居委会反映他受到迫害的情况。天河区610和居委会当时就要把他绑架走。但他们夫妇俩坚决不从。

2004年12月14日,天河区610刘主任,洗脑班的曾文昌及陈长毅、石牌街派出所的恶警、居委会、电力学校保卫科合伙企图绑架他未遂。张孟业即刻大声疾呼“610又来迫害法轮功了”、“610又来绑架法轮功学员了。”他太太罗慕栾立即跳上窗户,大呼“大家快出来看‘610’又来迫害好人了”,并勒令他们“快把我丈夫放回来!”当时,宿舍的教职工及其家属,或酒家、宾馆、马路上的人都来围观, “610”及其操控的那帮人员没敢动。之后,他们受到威胁、恐吓、骚扰、形影不离的监控、盯梢,完全失去了公民人身自由。

2005年底他们被迫离开,到泰国寻求联合国难民庇护。

2005年11月11日,张孟业与妻子罗慕栾辗转流亡到泰国,但中共当局对他们的迫害并没有停止。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那天,法轮功学员在泰国曼谷中使馆对面的马路边抗议中共恶警何雪健强奸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并向过往行人发真相资料,遭到受中共使馆指使的警察、便衣骚扰;12月14日在离曼谷150公里的芭提雅,警察抓走了在那里发真相材料的张孟业等三名法轮功学员。世界各国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到当地的泰国使领馆抗议,要求泰国警方立即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告诫泰国政府中那些协助迫害的相关官员:切勿与中共同流合污,断送自己和国家民族的未来。随后法轮功学员获得释放。

2006年9月1日一大早,在被联合国难民署安置去美国之际,张孟业遭遇车祸,三天后在一私人医院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人身侮辱摧残性灌食毒打/殴打非法审讯非法拘留戴脚镣/连体脚镣威胁/恐吓监视/跟踪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洗脑/送洗脑班铐在某处上地上拖加期(延期)/超期关押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精神酷刑罚站罚蹲不准上厕所剥夺睡眠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单独关押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骚扰绑架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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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日各地消息
外电报道:胡锦涛大学同学张孟业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劳教
2月28日北京四川广东黑龙江上海等地简讯
广州部份被捕学员有关简讯

相关单位及个人:
石牌街派出所 石牌东路83号 85220427 洗脑班(现已解散): 天河洗脑班直接责任人:陈长毅(副科长)13076782938 13826192369 住家:天河东莞庄路110号天一广场 曾文昌科长 13802741142 ,刘主任(天河公安610主管)、张科长, 犹大:(北京来的)张瑞芳、田萍、徐少奇、任仁结(音),黎华杰(广州) 黄埔“法制教育学校”(现已解散): 广州市“610”派往黄埔洗脑班的头目王友成(男,50余岁,自称原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保卫干部),是一切迫害的主谋,该校的总顾问林和平(代校长)、正副教导主任谭志坚、陈卫民则是策划和指挥,打手队长邱朝华,副队长詹永龙、打手王建宾……副校长余若兰(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花都区第三劳教所 : 李国民张某某陈某某谢某某刘教
广东省驻京办地址:北京市岭南路岭南大厦<br>
黄埔洗脑班(黄埔法制学校)(黄埔红山洗脑班)广州市黄埔区红山 邮编:510700<br>电话:82190331 : 邱朝华王友成詹永龙林和平陈长毅
广州第一劳教所(花都赤坭劳教所)一所所部电话:020-86717140(白天) 020-86717040(晚上),二大队办公电话:020-86841593
广东黄埔法制学校广州市黄埔洗脑班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 <br>邮编:510700 <br>电话:82190331<p>广州市黄埔区610办主任、广州市黄埔区政法委副书记:江儒水<br>邪恶幕后指挥:王友成 <p>注:广州黄埔洗脑班的邪恶头目王友成原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保卫干事(暗身份是特务),任职期间因乱搞男女关系被开除,现不思悔过,反而继续为恶。<br> : 余若兰王建宾谭志坚陈卫民曾文昌
西城区看守所
石牌街610 : 苑晓泳
天河区石牌街派出所石牌派出所:<br>地址:天河龙口中路152号
越秀区公安分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020-83118901       传真:020-83118955 020-83561895<br>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政治处)处长:许洪<br>一科科长,梁国贞(女),原610办公室负责人,已办理退休,现返聘后仍继续做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话:020-83554037<br>冯X、黄X,恶警,电话:020-83324349<br>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 越秀分局预审科 曾生:020-83117058手机:1380888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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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街派出所
广东省电力职工休养院
广州市检察院
广东省电力工业学校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8日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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