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悦
张林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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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林悦(Zhang,Linyue),
女 ,
55岁 ,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大学文化,原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西城街道办副主任、民建妇委会主任、民建支部主任、民建市委会委员、南充市政协委员,她曾被评为“四川省民主建国委员会的巾帼英模”,完成了三个专业的函授研究生课程,并获得优秀学员的荣誉。张林悦女士在修炼法轮功前,曾身患空洞性肺结核、乙肝、严重失眠、肾盂肾炎、附件炎、胆囊炎等十六种疾病。一九九七年,张林悦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提升道德品质,很快所有疾病不治而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张林悦女士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顺庆区公安分局警察借口有人指证张林悦“串联”上访,为法轮功喊冤,将张林悦带到顺庆区公安分局由国保大队队长陈茂泉及副局长赵险峰非法审讯、笔录。他们以此来诱惑她出卖同修。五月十二日晚八点。张林悦遭非法抄家、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顺庆区公安分局夜以继日连续九个小时非法审讯。五月十三日清晨五点后,将张林悦非法关押到顺庆区看守所二十九天后释回。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回到单位后,让她交了“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金五千元钱。期间被撤销西城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二零零零年六月,调回顺庆区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二零零九年前她曾任该局办公室副主任)。 二零零三年,张林悦女士在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工作,曾被评为南充市唯一的“四川省民主建国委员会的巾帼英模”,还完成了三个专业的函授研究生课程并获得优秀学员的荣誉。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早晨八点多,杜伟嘉、何阳、唐学英(女)等四个警察着便衣给张林悦看了传唤证(没出示警官证),强行将她挟持到公安分局办公室进行非法审讯(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借口有人指证张林悦参与购买二零一零年香港“神韵晚会”票),对其进行非法关押、逼供。张林悦面对无理绑架、关押迫害,坚定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无罪、讲真相救人合法,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故而,使得顺庆区公安分局局长赵显峰、国安大队杜伟嘉等人十分恼恨,他们扬言:就是“零口供”也有办法判张林悦的刑。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在张林悦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华凤看守所的一百九十九天中,顺庆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杜伟嘉以“可能要判三年,还可能失去工作、失去家庭”来威胁她,以所谓的立功减刑为诱饵,妄图让张林悦出卖别的法轮功学员,她没有配合。后来还非法冻结她的工资,同时企图冻结她的存款(但未得逞)。在看守所里,所受到的歧视和侮辱:强迫照相(未配合)、强迫穿号服、强迫自称“犯罪嫌疑人”(未配合)、强迫背监规(未配合)、强迫中午晚上轮流值班(在监室过道每天来回走来走去)、强迫睡木板、强迫半天坐在木板上学习、每天上午强迫喊“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口号(未配合)。还有,一进女监室,就被迫脱光全身衣服非法搜身、非法检查。被强迫洗冷水澡(正值二月,气温尚寒)。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杜伟嘉、唐学瑛、何阳、彭涛等四人以张林悦购买二零一零年香港“神韵晚会”票为由,绑架张林悦,并非法搜抄她办公室及住家。当天,张林悦被非法审讯后,晚上六点多钟被非法关押进南充市华凤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七个月期间,张林悦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头发脱落、牙齿松动、寝食不安,经常拉肚子,极度消瘦,体重由九十多斤减到七十多斤。在家人及社会各界善良人士的积极营救下,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返家。之后,顺庆区检察院向顺庆区法院递交对张林悦的非法起诉书,并非法要求张林悦家属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南充市、顺庆区公检法、六一零、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及恶人在两级六一零、政法委直接操控下,一方面,在释放之时顺庆区检察院欺骗张林悦家人办了所谓的“取保候审”手续,伺机继续迫害。同时,顺庆区公安局非法冻结了张林悦的合法存款和工资卡;另一方面,顺庆区法院于九月十四日发出了所谓“庭审通知”,定于十月十一日将对张林悦实施非法庭审,公检法以权代法、滥权渎职,违宪侵害公民基本人权导致张林悦被迫离家,过着漂泊流浪的生活。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左右,张林悦到成都市司法局(柿子巷五号)向中央巡视组提交她因为信仰“真善忍”受迫害的材料,希望他们能切实地做到依法治国,从新处理她的冤案,结束她近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早日回家。巡视组人员竟召来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局警察绑架她,并非法关押到成都市青羊区黄瓦街派出所,企图强行采集张林悦的指纹,遭到她强烈反抗而未得逞。其中一警察威胁要给她打毒针,另一警察狂言要对她强摘器官。张林悦还是不配合,这两名警察气急败坏,竟离谱的在张林悦脖子上挂上污蔑大法弟子的纸牌子,把她推搡到派出所外面的街道上进行人格侮辱。当天下午给她双手上铐固定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当晚上八、九点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国保大队陈光华、李远林等四人到成都将张林悦劫持回南充(全程被戴着手铐),在派出所强行采集张林悦的指纹,又到医院体检后,约凌晨一至三点非法关进南充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非法庭审张林悦,欲从购买神韵演出票为名构陷冤判,张林悦的律师对此递交了“关于购买神韵演出票不违法,要求撤销对张林悦起诉”的意见书,并且在二月二日的庭审中对此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瑞江宣布休庭。六月十五日,南充市610、顺庆区检察院、法院罗织罪名,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林悦三年徒刑。张林悦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承审 “法官”王瑞江,捏造“案件”的公诉人是顺庆区检察院的起诉科科长张利君。南充市中级法院由刑二庭庭长尹林和陪审员何嘉武、何骏,书记员陶艺文组成合议庭,尹林拒绝采纳两位上诉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拒绝律师的约见,无视法轮功学员频繁寄去的真相资料,致使许多被顺庆法院“疑罪从无”的所谓“证据”,又被用来作为“重要事实”写在判决书中。最后,尹林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拒绝开庭审理,让南充法轮功学员陈平拟在庭上澄清事实为张林悦辩护的计划没有实现。尹林、何嘉武、何俊、陶艺文等法官此前早以书面审理维持原判,交中院打印好对她的终审裁定书,作为执法工作者不仅不顾事实,肆意践踏法律,以权代法违宪侵害公民基本人权,滥权渎职;非法执行江泽民血债帮的迫害政策、对法轮功根本就不讲法律。在反复催促律师递交辩护词后,最后仅以书面审理的方式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二月,张林悦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中院错误的维持原判写了申诉书,但驻看守所的市检察院检察官高劲淞强制剥夺张林悦的申诉权,张林悦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四月左右,张林悦被转到龙泉女子监。六月二十四日,张林悦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二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看守所、监狱均未通知张林悦的家属,家人担心忧虑的四处奔波打听,一个多月后才找到张林悦的下落。在成都女子监狱九个多月的冤狱中,张林悦遭受了两次严管(牢中牢)迫害,时间大约四个月,饱受各种侮辱人格的身心摧残:强制穿“囚服”、打“罪犯”报告词、以罪犯身份“报数”、背监规禁令、体罚(如长时间罚站等)、洗脑”转化、揭批”等精神迫害;没有生活用品,连手纸都不准买,也不准其她人给。狱霸(监狱叫室长)江丽(杀人碎尸犯)向全监室人打招呼:谁也不准借东西给她,否则受罚,刻意排挤欺侮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某日,二监区狱警卢巧霞找张林悦谈话,张林悦讲了自己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过,卢巧霞打断她的话,蛮横地说:“在这里你没有话语权,我不要你说你就不能说,我想打你就打你。”又一天,二监区副监区长梁萍因张林悦给朋友的信中要亲友一起到监狱探视她,暴怒斥责她说:”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并搧了张林悦记一耳光,警告她“转化”,不“转化”甩到严管组(加重迫害的密室,又称牢中牢),狱警卢巧霞利用梁萍对张林悦的威胁,指使狱霸江丽逼迫张林悦写“四书”。狱方将法轮功学员(也有极少其他信仰者)集中在一个或两个监室强制洗脑,每天逼看诋毁法轮功的资料,写所谓认识,直到狱警满意为止,否则就受到罚站、挨骂,不准购物、不准洗澡、洗漱、洗衣等刁难,即所谓“学习组”,更甚者遭受严管迫害,张林悦曾遭两次严管迫害。六月二十九日,张林悦在江丽的威逼下违心“转化”后大哭,江丽等人怕别人听见,硬把她推拉到厕所里去。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张林悦遭受第一次严管迫害。六月卅日,她在“作业本”写自己修炼法轮功后重德行善,提升道德品质,在利益上不争不拿,不贪不占,并声明作废被强制写的“四书”。狱警卢巧霞叫张林悦到办公室,当面撕了她写的严正声明及对法轮功的真实认识,并要她”转化”重写“作业”,张林悦拒绝后,卢巧霞叫江丽把张林悦弄到六楼严管迫害一个半月,不准和别人往来、不准说话、不准接见、不准写信、不准买日用品(包括卫生纸);限制大小便、洗漱、洗澡、洗衣;暗房中不见天日,不准出屋半步;白天强制抄背监规禁令;强制看污蔑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光盘,强制洗脑,精神迫害;罚站,从早到晚连续个十六小时固定站姿体罚,中午不让午睡,只有三顿饭时可坐一会儿。张林悦在连续罚站两天后,脚腿血肿起红斑。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严管组的犯人轮流盯着,身体稍微侧偏,就挨骂受气,因做室内卫生动作较慢,经常被严管组组长马海连(毒品犯)吼骂,七月六日被迫 “转化”。八月十九日,狱警卢巧霞看了张林悦抄的“揭批书”(包夹犯写的,张林悦逼迫违心抄的)很高兴说“认识”深刻,当日让她出严管组到4-8监室。卢巧霞还以让张林悦立功,要她去“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张林悦拒绝。九月上旬,张林悦被转到3-2监室(该监室狱霸江丽)。狱警卢巧霞收到一个已出狱的邪悟犹大写给她的信,得知卢巧霞因卖力迫害法轮功被追查国际列上“黑名单” 心生怨恨,她给“学习组”制定更严苛的计划,列出更详细的“学习”时间表贴在墙上,法轮功学员被逼迫污蔑法轮功做“作业”,否则就遭诬蔑谩骂和长期罚站的体罚,反复折磨,直到狱警满意为止。某日下午,3-2监室的“学习组长”徐丽萍读了洗脑资料,听法轮功学员各自谈了自己的真实看法,当场揭穿了洗脑资料的谎言。狱霸江丽说不管事实,在这就按这里的要求说,又逼迫大家重新表态,法轮功学员都不愿按她们的要求说谎,江丽见不配合,立即破口大骂。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张林悦第二次遭受的严管迫害。十一月十日左右,张林悦被调到3-3监室,卢巧霞又叫法轮功学员做诋毁大法的“作业”,张林悦等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卢巧霞要全监室的人中午不能休息(大约三十分钟),罚站并读、背监规。连续罚站一周后,全监室的人身心疲惫,有人因此旧疾复发。约十一月二十四日,3-3监室狱霸严洋在监室传达卢巧霞的最后通牒:必须在作业上污蔑法轮功。全监室包括刑事犯都反感,不按卢巧霞的要求做“作业”,严洋看到这种情况,知道给卢巧霞交不了差,很急,于是迁怒张林悦,当天晚上六点过,严洋去副监区长梁萍那里构陷张林悦,说张让两个监室“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反弹,不配合 “学习”、“做作业”,全监室的人都“不配合。”梁萍大怒,罚张林悦在其办公室门外的过道上站了四十多分钟左右,还逼迫张林悦写一千五百字的所谓“认识”,并宣布对张林悦进行严管处罚,逼她整天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盘,如果不配合,就让她弯腰看光盘,写一千五百字让她们满意的认识。十一月二十四日,张林悦被关进4-6密室。由江丽(体重一百二十多斤,高约1.5米)及严洋(体重一百四十多斤,高约1.64米)两个监室的杀人犯狱霸包夹张林悦(体重约七十斤,身高约1.5米)。江丽只准张林悦每天上四次厕所;吃饭只能站着吃;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强迫张林悦站着看重复播放的诋毁法轮功光盘;十一月下旬的寒夜睡地铺,只能垫一床盖一床,监狱给刑事犯人配置的棉被是“盖二垫三” 。十一月二十六日,江丽、严洋又借故迫害林悦,故意大声嚷让监控旁狱警听到,她们好表功,江丽、严洋再把张林悦逼到厕所,避开监控扯头发、掐脖子,张林悦奋力呼救、挣脱了想置她于死地的两个杀人犯的暴力迫害,跑到监室门口向值班警察吴雪涛讲述实情,吴雪涛却不耐烦的要她别那么大声。几天后张林悦又被关进六楼严管组(又称牢中牢)迫害,在未写好一千五百字的“揭批认识”之前,禁止她购买日用品(包括卫生纸),禁止说话,禁止亲人探视等等。一次一个犯人悄悄给了张林悦几张手纸,被严洋看见了,两人都被罚在晚上多站一小时。一次,张林悦因长时间罚站疲劳闭一下眼睛,被严洋看见,又被罚多站半小时。期间,张林悦又被严洋看到她闭眼,又再罚站半小时。之后,严洋还威逼张林悦在写好的揭批认识上必须写上污蔑法轮功的言词。严洋甚至威胁张林悦在会上读“揭批认识”,否则以后日子就更不好过。中共的黑监狱就是这样强制改变人的信仰,践踏人的尊严,扭曲人的灵魂,强奸人的意志,剥夺人信善向善的权力!张林悦被第二次严管迫害长达两个半月,离开严管组后被强迫在车间做奴工,每天持续干十小时的分线工作,约1个月后,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三年的冤狱期满,张林悦从成都女子监狱回家。丈夫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被迫与她离婚,原本幸福的家庭被强加的迫害拆散;女儿因受不了打击暗自伤心哭泣,内心烙印的伤痛与恐惧,因母亲被迫害的阴影,至今不愿和她同住;张林悦被迫害致家庭破碎、无收入、生活艰辛居无定所,让八十多岁的母亲为其担忧伤心。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交保证金;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剥夺政治权利;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强制离婚;
严管;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体罚;
关禁闭;
洗脑/送洗脑班;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强迫观看迫害过程;
践踏信仰;
精神酷刑;
罚站;
监视/跟踪;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非法起诉;
扣压控诉书;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谎诈;
骚扰;
威胁/恐吓;
诱骗/利诱;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手铐/脚镣;
人为窒息;
坐/锁在铁椅子上;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不准动;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打骂;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恶人举报;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吹凉风;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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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羊区公安分局
南充市公安局
:
张奇伟
顺庆区法院
:
王瑞江
成都市黄瓦街派出所
成都司法局
南充市看守所
顺庆区公安分局
:
陈茂泉,
何阳,
唐学英,
李远林,
赵险峰
顺庆区华凤看守所
成都女子监狱(原名川西女子监狱)
:
马海连,
吴雪涛
龙泉驿女子监狱(成都女子监狱)
顺庆区国保大队
:
陈光华,
杜伟嘉,
唐学瑛,
彭涛
成都女子监狱(川西女子监狱)(成都滨江监狱)
:
江丽,
卢巧霞,
严洋,
梁平
顺庆区610(顺庆区防邪办)
顺庆区检察院
:
张利君
南充市中级法院
:
何骏,
陶艺文,
尹林,
何嘉武
顺庆区政府
四川省政法委
:
欧泽高
南充市检察院
:
高劲淞
顺庆区财政局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8日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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