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火生
李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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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火生(Li,Huosheng),
男 ,
55岁 ,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 ,武汉市公汽五公司工人。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武汉市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在同一时间被绑架并遭抄家。 当天深夜一时左右,武昌区长春社区治安委员陈勤胜、户籍警察徐某带领武汉市公安局、梅苑派出所、社会上的混混等不明身份的十几人,用欺骗手段,突然闯进居住在武珞路的李火生家里,将家里的一切物品翻箱倒柜的搜查,抄走李家三部手机、法轮功真相资料、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现金(数目不详)等等,并强行铐走李火生,家里一片狼藉。家里人惶恐不安,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经济损失极大。后其妻子和孩子的手机被退回,李火生的手机一直被扣留。 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武汉市的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遭到秘密绑架,这些学员是青山区的夏阳、朱春莲、熊炜明,武昌区的冯震、李国华、熊炜明、李火生、韩淑华、田细娥、付国启、蔡秀英、朱汉斌等,李火生在自己家中被绑架。秘密关押于武昌区看守所。 李火生遭绑架后,家人多次去武昌区中南街梅苑派出所、武昌区长春社区等处要人、讨说法,他们推三阻四,不放其回家。李火生被非法关押在武昌区看守所406室,遭受武昌区公安分局恶警的非人折磨及残酷的逼供。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武昌区梅苑派出所通知家属到派出所领取所谓的“逮捕证”,上面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姓名,伪造的罪名也是强加的,蒙骗家属。 在赵飞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中(二零一一年八月起至二零一四年七月),武汉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李火生是其中之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秘密开庭,法院未通知任何家属亲人,家属、单位无一人知晓,也无任何一人参加旁听,也无人为李火生辩护。事后,李火生从看守所寄信回来,家人才知道其已被非法判刑五年。而之前,李火生和家人的信件如谈及具体情况,全部被警察非法扣押。 在李火生被诬判的整个过程中,从被非法起诉、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决,都是秘密进行的,李火生家人除收到过武昌区公安分局一张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名的逮捕通知外,没收到过其它任何法律告知文书。 非法判决出来后,李火生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到武昌区法院找到负责此事的审判长张伟要判决书,张伟不但不给,态度非常坏,并说你要判决书干什么?刘妻回答我有知情权。张伟推三阻四,李妻到法院连去了三次最后才拿到所谓的“判决书”才知道其已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未开庭的情况下,武汉市中院法官陈丽敏以书面审理的方式,无视律师的有理有据的书面辩护和李火生本人的事实陈述,无理驳回上诉,所谓“维持原判”。 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李火生被非法判刑五年后,一直不通知家属,后接到一信,告之关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家属费尽周折找到范家台监狱,监狱人员说不让见人,要经过六一零同意。探视权被剥夺。 李火生被綁架關押後,被迫害得腰部地方疼痛,且大腿腫脹得厲害,身體情況惡化,並且整夜疼痛不能入睡,吃不進食物。送到醫院,醫院拒收。家屬要求保外就醫,法官陳麗敏都不應允。李火生被劫持到范家台監獄,身體進一步惡化,目前已到命危的時刻。 至二零一四年二月,李火生已被迫害致胸积水、全身浮肿,眼睛肿得睁不开,生命垂危,但范家台监狱拒绝放他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抄家;
私闯民宅;
诱骗/利诱;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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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陈丽敏,
张伟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
武昌区610办公室
:
冯春方,
黄格光,
陈传全,
吕山海
武汉市公安局
:
赵飞
武汉市委
:
杨松
中央政治局
:
周永康
武昌区看守所(青菱看守所)
武昌区检察院
:
张葳
武昌区梅苑派出所
武昌区长春社区治安委员会
:
陈勤胜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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