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淑华
简介:
韩淑华(Han,Shuhua),
女 ,
70岁 ,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退休工程师。韩淑华多次遭迫害。其儿子叶浩,善良、英俊,曾遭非法劳教,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到湖北省政府上访,七月二十一日在洪山广场炼功,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武昌中南派出所、居委会张俊等入室抄家,绑架到红霞洗脑班迫害四个月,扣发四个月工资三千七百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受阻返家,遭中南派出所、居委会抄家,绑架到中南派出所和水果湖第一派出所置留室共关押四十小时后,送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转红霞洗脑班迫害,时间长达六个月,这期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近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外出回家时,被中南派出所的蹲坑警员六、七人按倒在地,抢走钥匙,入室抄家,劫走现金六百元钱,被关押在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转杨园洗脑班迫害四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再次被劫持杨园洗脑班迫害一个月。二零零零年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扣车勒索五千元。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家住武昌区的退休工程师韩淑华遭绑架。 近期,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分局以所谓“刑法三百条”的欲加之罪,将今年以来分别遭绑架的张伟杰、张苏、李国华、熊炜明、夏阳、朱春莲、冯震、冯云、韩淑华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并案”处理,向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提请起诉,臆称武汉市法轮功“组织严密”,张伟杰、张苏为负责人,熊炜明是通讯员等等。 目前,武汉当局图谋起诉的九名法轮功学员中,张伟杰、张苏、熊炜明等三人自遭绑架以来的近半年时间里,下落不明,其家人向各级国家机关寻访求助无果,没有收到任何法定的告知文件;冯震、冯云兄弟俩现被劫持在看守所里,李国华、夏阳、朱春莲、韩淑华等四人取保在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六一零”强行指使武昌区检察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张苏、张伟杰、冯震、冯云、李国华、熊炜明、夏阳、朱春莲、韩淑华等) “并案”处理,提出非法诉讼”。负责此案的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张葳,一再拒绝接见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在与律师见面时,讲述了自己在省洗脑班里所经受的迫害,之后,律师再次会见学员受阻,连有关案情的所谓“卷宗”都不让律师看。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及五月五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暴力绑架的九位法轮功学员。这九名法轮功学员是冯震、冯云兄弟、张苏、张伟杰、熊炜明、夏阳、朱春莲、李国华、韩淑华。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将对他们非法起诉立案。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不顾警察众多违法事实,非法审理所谓法轮功“七人连案大案”。非法庭审持续了一天,程海等八位律师依法为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六个法轮功学员作了“法轮大法好”的陈述。理屈词穷的法官多次粗暴打断律师和法轮功学员讲话。 七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张苏、张伟杰、冯震冯云两兄弟、熊炜明、韩淑华、夏阳,除了韩淑华和夏阳办理了取保候审,其余五位已被非法拘禁一年多,且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和酷刑折磨。庭审前,张苏的律师已多次向各级部门递交了相关警察和法官众多违法行为的控告信,法院置若罔闻。 据悉,武汉当局炮制的所谓“七人大案”,是政法委头子周永康亲自指挥公安部督办的“要案”。二零一一年,周永康流窜到武汉后,亲自指示公安部督办了武汉市的两桩迫害法轮功的“大案”,“七人连案”是其中之一,该案在当局炮制的伪证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条款的情况下曾被多次退检,但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周永康再次流窜到湖北之后,武昌区检察院于五月十九日强行启动非法开庭,枉法审理了这起所谓“要案”。 本次这个被捏造和拼凑的所谓“大案要案”,将原本不相干的人与事强行凑到了一起。所谓“罪名”是指控:张苏是武汉市法轮功总协调人;张伟杰协助张苏;熊炜明是通讯员,负责传递消息和向网上上传信息;冯震和冯云使用机器制作法轮功真相钱币;夏阳和韩淑华分别是江南和武昌的法轮功协调人。 这是一个拼凑的所谓“连案要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七位法轮功学员强行拼凑在一起完成的“罪名”。所谓证据,在庭审中,不是自相矛盾,就是“孤证”,从证据学的角度看,既不确实,更谈不上充份了。唯一提供“详尽证词”的关键证人刘东英没有到场。李红秀律师对刘东英的证词提出多处质疑,而程海律师则质疑是否有刘东英这个自然人存在。其他人的所谓“证词”主要是在洗脑班通过刑讯逼供、诱供和洗脑获得的。湖北省洗脑班的警察在逼迫张伟杰承认身份未遂时,就曾扬言说做个身份也要把他做成法轮功头头。 此次的审判长黄沅峰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曾诬判过多名法轮功学员。本次被非法庭审七人中的冯震,二零零二年就曾被黄沅峰冤判七年。本次非法庭审,黄沅峰恶行依旧,例如:将冯震的律师赶出法院;张苏一揭露所受迫害,就被打断不让他说话。 虽说是开庭审理,但当天只有五位家属(冯震的妻子、冯震冯云的姐姐、张伟杰的姐夫、熊的岳母、韩淑华的儿子)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其余都被堵在门口不让进去。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八时,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非法审判张伟杰、张苏、熊炜明、冯震、冯云、韩淑华七位法轮功学员。时隔六天,武昌区法院枉判夏阳、韩淑华三年。
迫害类型: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6827.html#20122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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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纪实(三)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黄沅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黄源峰
武昌中南街派出所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七处一所)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
:
周宏钧,
邓军
杨园洗脑班(武昌关爱中心)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委
:
杨松
中央政治局
:
周永康
湖北省610办公室
武昌区青菱红霞洗脑班
武昌区检察院
:
张葳,
彭艳玲,
陈原,
童怡芸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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